许冰,女,1972年8月出生,1994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领取律师执业证,执业十七年,在民商事、医疗侵权、政府法律顾问、婚姻继承、刑事辩护等领域取得不菲成绩。自1997年至今在山东勤正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1年成为该所合伙人,2010年6月任该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夏津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夏津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德州市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德州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德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州市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服务团成员;夏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论文《试论“离婚后扶养费”制度的建立》,2013年11月经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专家组评审,荣获全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 许冰律师担任多家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法律顾问,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综合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