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华律师: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法学会会员、潍坊市法学会会员、潍坊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优秀律师、潍坊市优秀律师、潍坊市十佳律师1989年7月毕业于江苏大学,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九三学社成员;山东省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山东潍坊柴油厂法律顾问室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及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后开始在山东碧海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执业律师。2003年发起成立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后发起成立我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现为我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