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参与办理刑事案件50余起,辩护采纳率在85%左右。办理的案件主要包括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涉恶类案件等。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通过积极调查取证还原案件客观事实,并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结合证据、法律规定、法学理论为当事人进行有效辩护。 个人简介: 2010年至2014年曲阜师范大学 2019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读 2017年至2019年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19年至今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所获荣誉: 2019年 《浅析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返还问题及律师代理时基本处理办法》获枣庄市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 2020年 《浅析律师代理当事人追讨涉案财物案件基本做法》获枣庄市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 2020年 《利用微信抢红包聚赌行为分析》获枣庄市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 2021年 《浅析游戏平台型开设赌场案件的出罪路径》获枣庄市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 2021年 《简析刑事专项服务的工作方法》获年枣庄市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 2022年 《浅析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刑事案件定性分析》获枣庄市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 2022年 《张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审辩护词》获枣庄市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二等奖;2020年 枣庄市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 2022年 枣庄市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 2022年 山东省律师辩论赛获得优胜奖称号。 典型案例有: 向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提出无罪观点,被侦查机关采纳,决定撤销案件; 郑某某非法经营案,在侦查阶段介入,律师意见被公安机关采纳,最终决定撤销案件;钟某诈骗案,在侦查阶段介入,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被检察机关采纳,最终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未予起诉。 刘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对其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提出的无罪观点,被检察机关采纳,对该三项罪名未予以起诉; 王某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案,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提出的无罪观点被检察机关采纳,对该两个罪名未予起诉,在审判阶段针对虚假诉讼罪提出的无罪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 张某销售伪劣商品案,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将罪名更改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判处缓刑; 时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律师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促成了认罪认罚协商,判处缓刑; 苗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被检察机关采纳; 张某某寻衅滋事案,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被检察机关采纳;谢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处缓刑; 陈某开设赌场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处缓刑; 张某某交通事故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处缓刑; 贺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处缓刑; 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处缓刑; 张某某污染缓刑案,辩护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改判为缓刑; 曲阜市陈某合同诈骗案,律师作为被害人代理人多次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律师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关采纳了律师意见,增加一起犯罪事实;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土地房产,公司经营,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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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