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垂景,男,1976年12月出生,汉族,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2年至今为专职律师,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牡丹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李垂景律师执业10多年来,曾先后为菏泽市建设局、菏泽市引黄供水中心、菏泽市牡丹区园林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中粮艾地盟(菏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菏泽市慧丰商贸有限公司、菏泽市进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菏泽市天和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旺子学校、菏泽市平安塑胶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理了许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为顾问单位和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行政复议、诉讼,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代理菏泽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房屋拆迁补偿等纠纷。 李垂景律师执业以来,勤奋敬业,认真负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评为2013年度“优秀仲裁员”、 2013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4年度“十佳仲裁员”、2015年度“十佳办案能手”、2016年度“优秀仲裁员”。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土地房产,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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