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主任律师,男,1968年生,汉族,烟台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国民主建国会开发区支部主委,开发区工商联副会长,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三级律师。1991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律硕士。1994年获得律师资格,同年开始执业。 张宏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扎实,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在《烟台大学学报》、《人民司法》、《大众法制》、《山东法制报》等报刊发表理论研讨文章有十余篇。十多年的律师生涯中其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近千起,涉案标的额超过十亿元。 所擅长的业务领域:金融业务,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外商投资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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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土地房产,医疗纠纷,劳动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