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晓玲于1995年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高密市公安局。一直工作至2014年3月份。 2014年3月份辞职后,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2014年2月辞职,在山东子伦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2015年在山东春杰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两年来,先后办理刑事案件30余起,民事案件180余起,为10余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在此期间,先后到北京、上海等地学习,总结借鉴最近的诉讼实战技巧,并在工作中大量应用,同时,工作中坚持以法治为原则的核心理念,深刻钻研法律,善于归纳总结,在刑事、民事、企业顾问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详细、全面的法律观念,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客户满意度达到100%。在工作过程中有承担工作重任、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且善于协调工作,合作共事,有承担工作重任的能力。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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