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山东众成清泰(黄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山东大学,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济南市律师协会理事、济南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曾办理过多起颇有影响的案件,在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的同时,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受聘担任济南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政府机关、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多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跨国企业并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在执业过程中,不仅注重实践办案经验,在法学理论方面也有不少探索和研究。2007年9月份,撰写的论文《论物权追及力制度的构建》在山东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另有数篇论文在济南市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在执业过程中,非常注重与律师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曾多次参加省、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实务培训及研讨会。周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诚信务实,深受客户好评。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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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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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
擅长领域:劳动工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土地房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