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副主任,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律师从业年限9年。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第二语种英语。 【执业经历】 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2007年4月进入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所内担任金融保险证券法务委员会负责人。受聘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青岛市黄岛区泊里中心卫生院、青岛三承电装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为黄岛区政府法律援助团成员。 【参与处理的重大法律事务】 11?22特大事故部分人员的善后抚恤赔偿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部分片区拆迁改造工作;批量为银行顾问单位化解不良资产近亿元。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建筑工程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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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行政、医疗纠纷、网络法律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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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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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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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土地房产,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劳动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