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洋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1993年开始执业,三级律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会员,历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枣庄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被聘为枣庄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枣庄市政府法律顾问、滕州市人大法律咨询员和市政府法律顾问。 执业以来,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大力推进企业公司化运作,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项目的论证,为企业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于政府的招商引资;通过参与重大纠纷的调处,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注重法学理论和实务的探讨,有多篇论文在相关刊物上获奖。 所获荣誉:全国优秀仲裁员,山东省优秀律师,枣庄市优秀律师,滕州市十佳律师,中共滕州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和嘉奖,枣庄市司法局记三等功。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继承、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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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