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克玉,男,出生于1964年生,副教授,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士。 主讲过:民法总论、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婚姻继承法。 担任济南大学法律顾问20余年。1999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先后在山东文翰律师事务所、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兼职至今,擅长民商事、刑事人身侵害案件。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在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挂职审委会专委。 主持、参与15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国家级奖励一项、省部级奖励2项。参编教材10余部,发表科研论文50余篇。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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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公司经营,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土地房产,医疗纠纷,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土地房产,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