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成立于2002年3月1日,办公地点位于福州市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19层,负责人是郑庄主任,现有专职执业律师11人,律师助理3人,实习律师2人及行政辅助人员若干人。本所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均衡发展的原则,在相关业务领域拥有厚实的法律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所成立以来,一贯注重团队成员素质的提高及团队成员整体协作,郑庄主任、苏如鸿副主任、廖贞魁副主任、郑庆寨副主任在福州律师界均享有一定声誉,全体律师及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之间配合密切,是一支团结、高效的工作团队。本所成立以来,一贯注重服务质量,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办所宗旨,秉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多年来,获得客户的广泛好评。本所成立以来,经过多年努力,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国内外同业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建立起密切合作关系,并同当地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保持良好工作关系。本所在民商事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颇有建树,尤其擅长于公司企业、房地产、金融证券方面的法律事务,拥有厚实的法律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历任福建荣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深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长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市正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侯深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祥鑫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等众多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承办过众多具有重要影响的诉讼案件,参与兼并、收购众多企业及参与运作、策划一些房地产项目、资本项目。多年来,本所持续成为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入库律师所。本所律师一贯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所以来,全体律师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当事人投诉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