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进拘留所后一定会被判刑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进拘留所后不一定会判刑,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才会被判刑。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有: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答: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问:看守所属于侦查机关吗?
答: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是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并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辖。看守所是未决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保全刑事诉讼和预防再犯,行使和执行羁押权。根据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惯例,看守所由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我国也正经历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现代“控、辩、审三角结构模式”转变的改革期,看守所可能在近几年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来应该是公安专司侦查,检察院专司监督,法院专司审判。因此,看守所不属于侦查机关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