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提外审是什么意思?
答:办案单位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询问正常情况是在看守所进行,但是因为特殊情况,将嫌疑人和被告人从看守所提出来,到看守所之外询问,就提外审。
问:检察院监督看守所的内容是哪些呢?
答: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的第三条,检察院对看守所的监督内容如下:
(一)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七)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问:没有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能否与其进行会见?
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近亲属、监护人会见,应当由办案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看守所根据办案机关的书面通知安排会见。另外看守所已经设置了单向视频会见系统,近亲属、监护人可单向可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双方不得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