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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车脱保了怎样赔偿(脱保出车祸怎么处理)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8/26 9:12:53 阅读量:263


2022年12月11日

李某借用其父亲的轻型货车

雇佣王某为自己拉货

当日18时30分许

王某驾驶货车行至一路口时

与横穿马路的毛某相撞

 

致毛某右肱骨粉碎性骨折

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等

住院治疗31天花费7.5万元

后交警部门认定

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毛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经专业机构鉴定

毛某右肩关节损伤

和多发肋骨骨折达十级伤残

脊柱损伤达九级伤残

事发后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

毛某将王某、李某和李父

诉至河南省唐河县法院

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23.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

王某驾驶机动车

与毛某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毛某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

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鉴于王某系为李某提供劳务过程中

致他人受伤

故应由接受劳务一方

即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另查明案涉车辆

交强险保险期间截止事发当日12时

商业险保险期间截止事发当日24时

故交通事故发生时间18时30分

已不在交强险保险期间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

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承担相应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

李某作为侵权人

李父作为投保义务人

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情况

李父作为投保义务人

负有主动披露未投保交强险

或交强险是否过期等情况的义务

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

由李父承担80%赔偿责任

李某承担20%赔偿责任

超出交强险部分

李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

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毛某自担20%的责任 

法院认定毛某因事故

产生医疗费用项共9万元

伤残赔偿项共15.5万元

关于医疗费用项赔偿问题

在交强险相关项1.8万元责任限额内

由李父赔偿1.44万元

李某赔偿0.36万元

超出交强险部分的

李某承担80%即5.76万元

由保险公司

在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毛某自担20%即1.44万元

关于伤残赔偿项赔偿问题

因未超出交强险相关项责任限额

故由李父承担80%即12.4万元

李某承担20%即3.1万元

依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判决李父赔偿毛某损失13.84万元

李某赔偿毛某损失3.46万元

保险公司赔偿毛某损失5.76万元

各方均服判息诉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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