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仇x,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易玲,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龙,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王x,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邓xx,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仇x因与被上诉人王x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2023)湘0502民初3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6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仇x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由王x负担。事实和理由: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2、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就本案纠纷由仇x一次性给付王x50000元,该款分5次支付,每次支付10000元,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含当日),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含当日),第三次付款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前(含当日),第四次付款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前(含当日),第五次付款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前(含当日)。上述款项付至王x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市长岭新村网点6217002960103256092银行账号内。如仇x未按照上述时间付清上述任何一笔款项,且本案按一审判决予以履行。
二、本案纠纷到此全部了结,双方当事人不再存在其他争议。
三、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确定的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仇x负担。
四、本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或其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该协议上签名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