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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有法律效益吗[什么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发布时间:2023/11/22 阅读量:41


  “薛丁格”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承诺书有法律效益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承诺书有法律效益吗,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承诺书有法律效益吗承诺书有法律效益吗

  承诺书的简单介绍: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党组创先争优承诺书【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求实创新,高效为民,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带领全局党员依法审计、廉政勤政、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搞好服务。郑重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审计手段。以维护民生为重点,做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等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县位居前列。

  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拟定每年的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依法公正地进行审计处罚,切实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严格审计执法责任制。

  三、政务公开,诚信透明。公开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完善审计听证和审计复议制度,逐步试行审计结果公开,维护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四、文明审计,热情服务。恪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文明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遇事尊重事实讲道理,虚心听取意见。言行举止文明,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五、严格纪律,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不断完善廉洁从审各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杜绝谋取私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征询被审计单位和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审计意见采纳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确保实现审计效果。

  六、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组成员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觉悟高、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具有较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群众反映好。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制度规范,依法审计,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和政府认可。

  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二】

  我局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灵活运用 “工学兼顾,以学促工,以工践学,”的实践方法,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始终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败的唯一标准。为此,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武山县审计局郑重向全社会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慵懒散慢”作为治理重点,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依法审计

  严格按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审计监督,确保审计客观透明,实事求是,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执法公正。

  三、文明审计

  一是审计程序规范;二是遇事沉着冷静;三是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建议;四是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不嘲讽挖苦他人;五是对审计发现的情况要如实客观及时反映、处理;六是不泄密被审计单位不适宜公开的信息;七是严格遵守审计十项纪律。

  四、公正审计

  严格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认真行使审计监督权。加强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等的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灾后重建资金跟踪审计力度,确保灾后重建项目科学、高效、阳光透明地实施;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促进政府投资结构合理优化,努力提高投资效益、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干部管理、干部监督中的“免疫”功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带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服务。

  五、廉洁审计

  切实强化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全面贯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纪律,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自律的能力,有效控制防范和降低因不自律而造成的审计质量风险,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六、认真完成20XX年审计各项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体党员干部将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五好”党支部及实现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以“五带头”为己任,不断强化审计“免疫”功能,进一步树立执法惠民、立党为民的服务理念,为维护全县经济国民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效益武山、和谐武山、平安武山而努力奋斗!

  篇2:离婚协议书法律效益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基本的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以及债务处理四项。具体来说,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在协议书后面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10、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时间。

  篇3:离婚协议书法律效益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

  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

  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3】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应注意以下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篇4:离婚协议书法律效益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双方都同意离婚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篇5:法律承诺书我承诺:

  1、进入施工区域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以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严格遵守建工集团各项安全、保卫、交通规章制度,违反愿接受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将认真接受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真实可靠办证材料。

  3、我将自觉凭胸卡进出厂门,通过厂大门时从人行道闸通过,非机动车通过厂大门时主动下车,从人行道闸推车通过。在厂工作期间佩戴好胸卡,妥善保管胸卡绝不转借他人,丢失及时报告,离厂及时交回。

  4、我不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厂,不在厂内非指定区域吸烟,服从各级人员管理,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到其它非指定区域活动。

  5、我要认真保管好个人和集体财物,不乱拿他人物品,不私拿物品出厂。

  6、我在厂内道路的右侧靠边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同时注意各类警告(警示)标志,如井、沟、管道、施工现场等,而且注意各类车辆及其行驶标志,做到安全礼让。、

  7、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车锁和夜间反光镜等部件齐全、有效。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地点整齐摆放放入位,不在生产装置区内停放各类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等。

  8、不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不私自在道路上施工,确因工作需要在道路上施工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施工手续,不私自在道路上堆放物品或随意占用。

  9、机动车辆在厂内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应接受和配合安全、消防、保卫、保安等人员的检查,共同保证行车安全。

  10、从我做起发生问题事故及时报告,杜绝各类治安、交安事件的发生。

  11、我要讲团结、讲和谐,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配合治安、交通安全等工作。

  本人已经接受过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教育,并熟知承诺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责任。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6:具有法律效益的借条范本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篇7:承诺书法律作用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顾名思义是承诺人就某某事对相对人所做的书面承诺。那么,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承诺书受法律保护的承诺书应当具备哪些要件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对以上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我们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因为承诺书属于合同中的一种,所以我们更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果您如何书写承诺书、个人还款承诺书,以及承诺书和合同有哪些区别等问题还有不清楚、明白的地方,请您及时联系我们律师365,我们将尽快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地法律服务。

  承诺书范文一:

  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XX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位。

  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 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

  本人承诺如下:

  1、月 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已经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3、与原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

  4、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纠纷。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与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

  承诺书范文二:

  致: (招标人)

  我们在此再次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拟参加本合同工程的人员和试验仪器、设备等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并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原件)均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在评标期间发现我们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我们同意业主将我们的标书作废标处理,没收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我们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原件作假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们的合同履约担保金。若发生上述任一情况时,我们同意按投标人须知3.9条规定处理。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和内容派往实施本合同的人员、试验仪器及设备等,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否则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业主另选中标单位,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更换人数不超过 30%,否则我们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若有人员、仪器及设备不能满足要求,随时应业主的要求予以更换,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投 标 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篇8:承诺书法律性质承诺书法律性质

  承诺书的性质认定【1】

  承诺书法律性质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

  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承诺书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承诺书有法律效力 公司与你签定的书面承诺书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违反法律,是合 法有效的,应当具有约束力。

  可以依据该承诺书主张权利。

  从分类来看, 承诺制度可以分为民事承诺和行政承诺,区分两者最重要的标 准是订立合同的目的。

  行政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无完 全的自由处分权。

  而民事合同则不然,只要民事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规定,就应合法有效。

  一般来讲,签订保密承诺书是签订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的一个条件,或者是 补充协议,如,行政机关在录用、聘用、调用工作人员时,经常要求这些工作人 员就某一事项向用人机关作出书面承诺。

  如果把保密承诺书与人事、劳动聘用合 同结合在一起的话,保密承诺书是典型的内部行政合同,其主体、目的和内容等 都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质, 所以说, 保密承诺书是一种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文书。

  保密承诺书虽然与私法合同一样,取决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但当事人无权 就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进行约定, 保密承诺书的内容也不能 超出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

  此外,虽然保密承诺书原则上应当以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为基础, 但由于保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党和政府的政策也是我 国保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渊源, 保密行政主体依据政策所赋予的权限 所缔结的保密承诺书也合法有效,其他超出权限范围所缔结的承诺书则属于无 效。

  还款承诺书的性质认定【2】

  【案情】12月23日,肖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币20万元整,月息3%,用于修建鱼塘搞养殖,10月31日前连本带息归还”。

  到期后,肖某未偿还本息。

  月8日,肖某向李某出具承诺书,承诺书载明“肖某借李某现金20万元,因资金紧缺,没有按期归还,经双方协商定出还款计划:一、肖某作出承诺把房子卖了,先还清银行贷款。

  二、然后还李某10万元,余下的10万元按银行的同等利息归还,本息在一年内付清。

  承诺人:肖某”。

  至今,肖某未偿还借款本息。

  7月31日,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分歧】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肖某向李某出具的承诺书是肖某的单方意思表示,还是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承诺书是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

  理由是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年11月8日,肖某向李某出具还款承诺书,李某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对该借款作出新的约定。

  因此,余下10万元的.借款还款期限尚未届满,李某要求肖某偿还余下1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承诺书是肖某的单方意思表示,不能视为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

  理由是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肖某向李某作出还款承诺书,但该承诺书为肖某的单方行为,且并未实际履行,故该承诺书对李某不具有约束力,肖某应当按照原借条的约定向李某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为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均为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而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以要约开始,承诺生效即告合同成立。

  本案中,肖某向李某出具的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还是双方对借款新的约定,关键在于该承诺书是否得到李某的认可。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肖某向李某出具的承诺书内容具体明确,有分期偿还20万元借款的意思表示,有表明其行为受该承诺书约束的意思表示,故该承诺书是要约,承诺书到达李某时生效,肖某的行为即受到承诺书约束。

  但是李某是否有对该要约的承诺行为?本案中,李某既没有以通知方式明确表示接受要约,也没有以自己的行为默认表示接受要约。

  假如肖某在向李某出具承诺书后偿还部分借款或者利息,李某表示接受,那么可以推定李某以默示的方式对肖某要约的给予了承诺,双方当事人共同对原借款合同进行了变更。

  但是李某对肖某的要约既没有明示的承诺,也没有默示的承诺。

  所以该承诺书是肖某的单方行为,对李某没有约束力,肖某仍应依照原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故本案肖某应当偿还李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息不予保护)。

  承诺书和保证书的区别和性质在什么地方【3】

  承诺书和保证书都可以是单方法律行为,由单方出具,出具方受承诺或保证的制约。

  从法律用语上来分析,承诺书一般为对自身行为的承诺,例如还款承诺等;保证书一般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是对债务人行为的一种承诺。

  但是日常用语中,两者相差不大,有时候会混用。

  篇9: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一、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房屋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只要该房屋租赁合同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经过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产物,且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就是有效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的房屋______间(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风险提示:明确约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风险提示: 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____付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成都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明确转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明确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还应明确转租的程序,以免因转租事项产生分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篇10:无法律诉讼承诺书致:

  我公司作为 工程 施工投标合格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近三年(20xx年05月01日至20xx年05月01日)内按期保质完成工程项目。从未发生因我公司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记录。

  申 请 人:北京新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 期:20xx 年 月 ?日篇二:近三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书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承诺函

  我方参加贵方的成都瑞华酒店水处理设备供应及指导安装工程投标的申请书,现我方向贵方慎重承诺:

  我方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申请人 (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11:承诺书起法律效应吗承诺书起法律效应吗

  承诺书起法律效应吗

  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需要视情况而定。

  保证书承诺书自愿签订的均是有效的.

  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保证书、承诺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个人承诺书格式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处人的良好形象,特向处纪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物资供应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物资供应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让别人(特别是供应商)代替自己去做应该自己亲自做的事。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5、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便利条件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6、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8、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9、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篇12:承诺书的法律性质在保密行政管理过程中,为承担保守国家秘密义务、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所签订的承诺书具有何种性质,存在诸多争议,影响着保密承诺书作用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对保密承诺书的法律性质和效力进行研究,加以明确。

  一、保密承诺书的概念和特征

  本文所讲的保密承诺书是指保守国家秘密承诺书,即根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政策法律的规定,接触或者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与机关单位签订的保证已了解各项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合同。

  具体来说保密承诺书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保密承诺书的一方必须是国家公权主体。

  保护国家秘密是一种国家事权,任何合法掌握或使用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都可以成为国家公权主体,代表国家行使对国家秘密的管理权。因此,它可以作为行政主体要求相对人(包括内部相对人和外部相对人)承担具体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二)保密承诺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机关、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其直接目的是为了使相对人了解自己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但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在保密承诺书中,无论是设定实体性权利义务,还是程序性权利义务,都是服务于实现保护国家秘密这个根本目的。

  (三)保密承诺书中的权利、义务,是保密法上的权利、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公法上的义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保密义务,因此,保密义务并不因承诺而产生,承诺内容只是保密义务具体化的一种形式。

  保密法是一部行政法律,显然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的特征,即权利和义务具有同一性,权利与义务不能截然分开,权利中含有义务,义务中含有权利。所以,党政机关、涉密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本身就是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国家秘密的一种手段。

  二、保密承诺书的法律性质

  从分类来看,承诺制度可以分为民事承诺和行政承诺,区分两者最重要的标准是订立合同的目的。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依法与相对人签订的,能够设立、变更和终止行政法律关系的协议,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必有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另一方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且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并享有一定的行政特权。二是签订目的是为了直接执行公务,履行公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合同内容只涉及私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则应视为民事合同。三是其内容为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无完全的自由处分权。而民事合同则不然,只要民事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就应合法有效。

  根据调整行政关系范围的不同,行政合同又可以分为内部行政合同和外部行政合同。内部行政合同是调整内部行政关系的合同,通常在行政主体与其成员之间缔结;外部行政合同是调整外部行政关系的合同,通常在行政主体与外部相对人之间缔结。准确地说,行政承诺属于内部行政合同。

  一般来讲,签订保密承诺书是签订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的一个条件,或者是补充协议,如,行政机关在录用、聘用、调用工作人员时,经常要求这些工作人员就某一事项向用人机关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把保密承诺书与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结合在一起的话,保密承诺书是典型的内部行政合同,其主体、目的和内容等都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质,所以说,保密承诺书是一种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文书。

  保密承诺书虽然与私法合同一样,取决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但当事人无权就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保密承诺书的内容也不能超出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

  此外,虽然保密承诺书原则上应当以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为基础,但由于保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党和政府的政策也是我国保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渊源,保密行政主体依据政策所赋予的权限所缔结的保密承诺书也合法有效,其他超出权限范围所缔结的承诺书则属于无效。因此,保密承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受私法支配,应当适用公法规则。

  三、保密承诺书的作用和效力

  从保密承诺书最直接的作用来看,它可以起到对内部行政相对人的保密警示作用。同时,保密承诺书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一种方式,对行政相对人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从行政合同的角度看,保密承诺书主要应当具有以下作用:

  (一)具体化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的作用就是将保密法中具有法定性、抽象性、概括性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化、明确化,它将当事人所固有的保密法上的权利与义务,落实到具体相对人身上,并督促其切实履行。如有关政策、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了6个月至3年的脱密期管理,但对如何具体执行并没有规定,需要保密行政主体根据具体岗位的涉密程度设定不同的保密期限。

  人事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中要求“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二)界定法律责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界定行政主体与承诺人的法律责任具有重要作用,在签订前,行政主体首先要尽到告知义务,即告知承诺人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这是承诺人承诺的前提,如果行政主体未履行告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对承诺人来讲,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就意味着其已经知悉相应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如果违反承诺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进行责任认定时,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所以,签订保密承诺书是判定承诺人犯罪故意和过失的重要标准。

  (三)有利于保密行政主体行使保密监督管理权。由于保密行政主体与保密承诺人之间大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保密承诺书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完全对等,行政主体在保密承诺书中享有一定特权,这些特权可以在缔约时以强制性条款的形式存在,相对人要签订承诺书就必须接受这些特权,保密承诺人可以针对这些特权提出缔约的异议,但无权单方面拒绝缔约。具体讲,保密行政主体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1.缔结保密承诺书的提出权。保密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秘密的管理者,为了实现其保护国家秘密的目的,可以要求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对保守国家秘密作出承诺。

  2.监督检查权。保密行政主体有权对保密承诺书的履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对人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3.强制执行权。保密行政主体对那些不履行义务的保密承诺人,可以采取措施强制执行,有时甚至无需请求法院判决而依据职权直接行使强制执行权,比如,当发现涉密人员不履行保密承诺,可以将其调离涉密岗位,不允许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

  4.制裁权。在保密承诺书有效期中,保密行政主体如果认为保密承诺人未履行设定的义务,为保证承诺书的执行,保密行政主体可以对相对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或行政处分。对需要进行人身自由等方面的限制时,还可以提请有关司法机关进行制裁。如,离岗离职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对涉及出境、就业等方面的承诺时,保密行政主体可以把保密承诺书作为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文书提请有关机关执行。

  夫妻之间婚内承诺书的法律效力【二】

  离婚诉讼中,法官经常会遇到一方当事人出具的另一方立下的一封封“痛改前非”的保证书,要求人民法院判令“保证人”履行保证书的约定,而达到其诉讼请求的目的。

  如何认定夫妻之间婚内保证书的效力?这不仅是诉讼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问题,更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裁判的先决条件。

  夫妻之间婚内保证书,通常是在夫妻生活期间,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婚外情、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因为行为暴露或亲友规劝,为挽回婚姻而承认错误并作出“如若再犯,自愿离婚”、“财产归对方所有”、“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给予对方经济赔偿”等各种书面承诺。对于该类保证书,因其内容不同,法院认定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可做如下归纳:

  一、关于再犯就离婚的保证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1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公民该项权利进行限制。为了离婚而设置附带条件在起诉离婚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保证书中所记载的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仍可作为法院认定过错方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的事实以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之一。离婚具不具备法定条件,还得依靠当事人对证据得收集,简单的一纸保证书恐怕是解决不了实质问题的。

  二、关于离婚时财产处分的保证

  对于“财产归对方所有”等因为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单方对财产怎样分割的保证。在能证实保证书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

  三、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保证

  我们经常说约定自由,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契约中约定任何内容。考虑到婚姻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明确将婚姻、收养等人身关系排除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协商不能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因此当婚姻问题需要对子女抚养予以明确而双方争执不下时,一方对于子女抚养权承诺的效力就显得十分脆弱,对法庭的判决往往起不到什么作用。法官会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收入等情况综合考虑,从有利子女身心健康出发,再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四、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保证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也是法律对无过错方权益的最基本的保障。

  而《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的约定作出限制性的规定。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对于保证人作出的只要再发生对家庭不负责的行为,包括赌博、吸毒、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愿意支付对方赔偿金的承诺,实际上是对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一种约定。该约定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庭审中对伴侣的不信任态度和对婚姻本身缺乏信心。

  婚姻的牢固源于相互理解和信任,夫妻间签订这样的协议已经暗含着彼此的不信任,为婚姻的破裂埋下了伏笔。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婚姻就变成了业余侦探追查背叛者的游戏,最终走向解体是理所当然的事。

  被背叛的一方虽然获得了经济补偿,却失去了婚姻,这说明“忠诚协议”并不能保护婚姻,其意义是可疑的。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过错方存在过错,法院就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必须遵照履行。

  其实立夫妻之间婚内承诺书,这个行为本身就意味着夫妻彼此的不信任和对婚姻缺乏信心。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保证书非但没有起到保险的作用反而为夫妻的感情破裂埋下了伏笔。在婚姻生活中,犯错了改过来还有机会,如果一错再错,再多保证书也换不来从前的美好姻缘。

  篇13:租房合同一式两份都具有法律效益吗一、租房合同一式两份都具有法律效益吗

  合同书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合同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合同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合同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二、房屋租赁合同要包括什么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三、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

  写清租赁期限的意义是: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共有房屋的修缮应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负责,合理分担修缮费用,不得互相推诿。承租人应协助出租人检查、修缮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与承租人协商,由承租人垫款修缮;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

  篇14:婚姻内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婚姻内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案例

  在法律层面,这是一起很简单的借款合同纠纷,一张格式正确的欠条清清楚楚地表明了借款双方。但特别的是:这是一张在婚姻关系内的欠条,确切地说,丈夫是借款人,妻子是出借人。

  关键人物:丽鹃(妻子,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采用化名)

  阿强(丈夫,化名)

  上个月,年近40岁的阿强和丽鹃拿到了法院下来的离婚判决书。两人的婚姻关系正式结束了。

  离了,终于离了。双方都舒了口气,但并不轻松,前面还有个案子等着他们。

  如果没有另外这个宣判要等待,两人很有可能再无任何关系。

  让他们之间还必须保持着纠葛的,是一张欠条。而且是一张在婚姻关系内的欠条,确切地说,丈夫阿强是借款人,妻子丽鹃是出借人。

  正是这张欠条,让这对夫妻更清楚地看清了对方,一段婚姻就在加速的失望中,一步步走向了解体。

  1、曾经被寄以厚望的婚姻

  欠条上只有寥寥数字:“今借到丽鹃450000元,利息1分”,落款是丈夫“阿强”,时间是3月1日。

  借贷关系非常明确,甚至已经明确到利息。其实这个时候,两人才新婚不久。

  阿强和丽鹃是台州人,都做生意,都有钱,而且容貌都较好,颇有气质。12月,两人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那时,双方都已年近40,离过婚的阿强还带了个儿子。

  丽鹃家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当地颇有名气的医生,但漂亮女儿丽鹃的感情问题一直是他们的一块心病。

  用丽鹃妈的说法,丽鹃跟阿强是想一门心思过日子的。结婚后,吃个橘子,丽鹃都是剥好了塞到阿强嘴里,阿强因为做生意的关系,四处奔波。出差回来了,丽鹃妈都是提前叫保姆去买好了菜烧好送到小两口那里的。

  一开始,大家对两人的婚姻很是满意。阿强不光人长得帅,出手也比较大方,两人关系差不多确定时,阿强就送来了15万元财礼钱,还有5万元给丽鹃买首饰。

  2、一张特殊的欠条

  让婚姻开始变味

  现在没人说得清楚,分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至少有一点,借款45万元,而且还要打借条,多多少少让双方有些不舒服。

  结婚没多久,阿强提出要投资一个化工厂。因为钱都在前面的几家企业里了,他就问有余钱在身的妻子丽鹃借。203月,双方达成借款协议,立据为证。

  此后,化工厂确实开起来了,购入了很多设备。但一直没开工。而这张欠条则在今年初又有了新的补充:“该化工厂至今未营业,以后所发生的赢损均与丽鹃无关”。

  因为丽鹃跟阿强对他们的婚后生活都不愿意有太多的回忆,目前,我们已经很难揣测在做这个欠条的补充时,双方的感情如何。但是,不愉快是肯定的。

  没多久,丽鹃离家出走。并且给自己的父母留下一封绝笔信,大意是:他伤害了我的感情,做人没意思。

  3、丈夫:这45万元说到底也是个家庭投资

  妻子:没有协商余地,一定要法院来判

  等到丽鹃再度出现,也是这张欠条进入司法程序之时。

  今年5月,一过完五一长假,丽鹃就当起了原告,要求丈夫阿强归还欠条上的45万元。这之后,双方都很少露面。

  但据阿强的代理律师说,当上了这个被告,阿强内心一直非常震惊,他没想到妻子会来这么一手。

  在法庭上,阿强反复解释,欠条确实是自己写的,本来是想着多次借款,一次性开欠条。开出了45万元的欠条之后,其实自己才只拿到了第一笔借款15万元。阿强的意思是丽鹃在撒谎。而且阿强还强调,这45万元其实也是个家庭投资,有收益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好。

  丽鹃的意思,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人,如果你阿强没借过这45万,怎么会亲笔写下这45万的欠条,这点还会弄不拎清。

  法官曾经提出过,毕竟丽鹃也拿到过15万的财礼钱,这45万的借款是不是有协商余地。但法庭上丽鹃拒绝了调解。

  至此,婚姻的这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被撕得粉碎。

  4、案件还在审理中

  但婚姻走到了尽头

  现在,双方当事人对他们的关系已经都不愿意多说,开了口甚至对对方的人品都开始怀疑。丽鹃说,这个是伤疤,一揭就血淋淋,自己真是死的念头都有。

  阿强说,现在他的心情就是“愤怒,愤怒,愤怒”。

  目前有关这张欠条的纠纷一案还在审理中,尚没有最后结论。但是,丽鹃跟阿强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

  相信年近40的两人当初走到一起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这段双方都曾经寄以厚望的婚姻,却在短短一年里就失去它所有的温情。

  采访中,有人说,这两口子其实都精明,男的么既然承认借到了15万元,那相当于一结婚把自己的财礼钱又都拿回来了。女的么生意场上呆久了,契约意识也蛮强。

  “也许,人到中年又都有过挫折的他们,都太害怕受伤害;又或许是把生意人的一套带进了婚姻,太精明了,日子就过不下去了,这样的家庭也没意思”。

  夫妻内的契约,其实也有不少人视之为进步。问题是,这欠条一打,却没想到最后会在钱的数额上纠缠不清。而一段感情也随之抛给法庭,以一种很无情的方式来终结。

  篇15:法律童谣有哪些呢一、法律权威大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二、学会用法

  如何应对敲诈勒索和抢劫

  反抗法:寻找薄弱,功其不备

  感召法:通之以理,晓之以法

  周旋法:佯装服从,伺机脱逃

  耍赖法:嚎叫喊哭,引起旁观

  呼叫法:呼喊救命,以求援助

  认亲法:碰到大人,佯装亲戚

  放线法:佯装害怕,迷惑对方

  抛物法:扔掉物品,引开视线

  三、法制格言

  法律是一叶扁舟,乘载着你,在人生漫漫大海上安全行驶一辈子。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学法明是非,懂法知荣辱,用法保幸福。

  有一种爱叫法律,有一种温暖叫遵守。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船靠风帆前进,人靠法律文明。

  法律是枷锁,束缚恐怖之举。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四、保护自己

  小朋友,想一想,安全大事忘没忘:

  过马路,别乱闯,走斑马线稳当当。

  煤气泄漏不要慌,快快打开门和窗,

  着火时候要报警,报警准确地址详。

  离家外出要锁门,防盗意识要增强。

  安全话题要常讲,安全大事不能忘。

  篇16:离婚协议书有法律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双方都同意离婚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2】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亦颇多争议。

  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3】婚内离婚协议有如下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其内容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探视权的约定等等,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又包括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具体形式。

  因此,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虽然具有复合性,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容,但解除婚姻关系却是协议的基础目的,其他内容具有附随性,基础目的有无达致影响着附随内容的效力,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效力。

  在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形下,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协议是不生效力的。就子女抚养而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法律角度而言,夫妻是同居一起的,因此,无须解决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所支付的抚养费亦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夫妻共有财产是是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或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故也无法明确是哪一个人支付的抚养费。

  所以,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4】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5】注意事项: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

  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第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

  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篇17:关于法律名人名言有哪些1、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2、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3、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5、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申斯通

  6、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托克维尔

  7、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8、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9、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10、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11、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2、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革命法制和审判》

  13、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利维坦》

  14、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15、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孟德斯鸠

  16、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17、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美)庞德

  18、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9、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20、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

  21、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乌托邦》

  22、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马希里选集》

  23、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24、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25、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申斯通

  26、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2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荷)斯宾诺莎

  29、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意)阿奎那

  30、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英)洛克《政府论》

  31、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沈从文

  32、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33、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英)《政府论》

  34、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35、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36、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37、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伯尔曼

  38、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39、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40、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1、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42、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43、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44、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45、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篇18:关于法律名人名言有哪些1、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2、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3、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4、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5、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6、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7、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8、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9、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0、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11、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12、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13、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14、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15、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16、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17、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8、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19、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20、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21、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22、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23、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24、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2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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