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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告诉你: 离婚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坑”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236


有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或者打算跟对方分割家庭财产的时候,直接上网找一些协议的模板,然后自己修改并使用。

      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家务事很简单,没必要额外花钱聘请律师起草。

      可是,偏偏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家务事”,让很多人跌了跟头,吃了亏。

      我给大家说两个我遇到过的真实案例吧!案例一:有一天上午,我正在办公室整理证据材料,一个当事人进来找我咨询。

      她说她想起诉离婚,因为自己的丈夫五年出轨了三次,每次被发现后都痛哭流涕,下跪求她原谅。

      好在当时自己留了个心眼,让丈夫给自己签了份《婚内财产协议》。

      现在她想起诉离婚,但是不知道法院能否按照协议的约定,把财产都判给她。

      我拿过这份协议看了一下,发现上面赫然写着“如果××再与其他女性搞暧昧、发生婚外情,××就净身出户,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

      ”我很遗憾地告诉她:这份协议无效。

      本来你在对方愧疚时,精准地把握了时机,可以让对方签署一份对你有利的《婚内财产协议》,只可惜,你当时没有咨询律师,写了一份无效协议,错失了良机。

      恐怕现在,对方未必会再跟你签一份新的协议了。

      案例二:? 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同学某天突然找到我,她说自己一年前跟丈夫协议离婚了,但是近才发现,前夫在没离婚的时候,竟然背着自己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稀里糊涂地被前夫给蒙混过去了,现在想起诉前夫,要求重新分割。

      我看了他们签署的《离婚协议》,原来这是一份在网上下载的通用范本,协议末尾写道:“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我遗憾地告诉她:你前夫老家的这套房子,你大概率是分不到了。

      如果你当初舍得花点小钱,请专业的婚姻律师帮你起草个离婚协议,就不会因为一句话而失去价值几百万的房子了。

      ?那么,《离婚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到底有哪些“坑”,会让法律小白们防不胜防呢?郭律师就举几个典型例子,分别给各位讲一讲。

      ?《离婚协议》里的那些“坑”第一、“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财产分割无其他争议”这是网上很多协议模板的通用条款,好像如果离婚协议不加上这一条,内容就不完整一样。

      但恰恰这不起眼的通用条款,可能给日后埋下巨大的隐患。

      风险在于:如果对方隐瞒了自己的财产,这样约定以后,即使将来发现了,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也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毕竟,双方已经同意“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财产分割无其他争议”。

      ?第二、“离婚后,男/女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另一方不得阻挠”其实,这个看似宽松的约定很容易变成一纸空文,无法切实履行。

      有人很狡猾,并不明确拒绝对方来探望子女,只是要求不能带走孩子,只能在自己家里探望。

      还有人不给对方与孩子单独相处的机会,自己随时随地跟在孩子身边。

      因此,《离婚协议》种,好明确约定探望子女的时间、频次、地点和方式,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离婚后,对方拖延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好是在《离婚协议》种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一旦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那么就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并不是你订多少,法院就支持多少的,这个情况跟商业合同的违约金情形相类似。

      法院会考虑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协议履行的实际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并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情予以调整。

      ?《婚内财产协议》里的那些“坑”第一、“如果离婚,就按照以上方案分割财产”、“如果出轨,房产归无过错方”。

      这样的约定基本上都会导致《婚内财产协议》无效。

      因为,凡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协议》几乎都会被法院认定为性质属于“离婚协议”,而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双方领取了离婚证。

      那么,两个人现在还未离婚,即使签署了协议,也未生效,对方可以随时反悔和撤销。

      因此,看似对方已经签署同意了财产分割的方案,但实际上是一纸空文。

      第二、“出轨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大家记住:《婚内财产协议》只谈钱,千万别谈孩子抚养权。

      原因是,一可能被认定为是离婚协议而导致无效,二是因为协议不能限制人身权,所以此类约定会被视为无效。

      第三、未及时办理过户或者公证的风险有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后来在协议上约定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

      协议签好后,女方从此觉得高枕无忧,没有及时去办理过户手续。

      这样一来,男方就可以随时撤销协议的约定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在法律上男方让渡自己所属的财产份额给女方的行为属于赠与,而赠与的物品如果尚未完成交付,则赠与方有权随时撤销,除非完成交付,或者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这样便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因此,有以上情况的,《婚内财产协议》签署完也并非万事大吉,还需要尽快去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进行公证。

      ?以上仅仅是一部分常见的错误,还有很多本文无法详细列举。

      其实,律师并不仅仅是帮你起草协议,更有价值的是,律师用自己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洞察你可能会遇到哪些法律风险,再给你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然后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在这些协议里面。

      ?与其事后可能承受更大的经济损失,不如事前用让律师为您保驾护航。

      后,送给大家一则小幽默:客户:“律师,我怎么觉得你在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没起多大作用。

      ”律师:“你走过大桥吗?”客户:“走过。

      ”律师:“桥上有栏杆吗?”客户:“有。

      ”律师:“你过桥的时候扶栏杆吗?”客户:“不扶。

      ”律师:“那么,栏杆对你来说就没用了?”客户:“那当然有用了,没有栏杆护着,掉下去怎么办?”律师:“可是你并没有扶栏杆啊?”客户:“可是…可是没有栏杆,我会害怕!”律师:“那么,律师就是桥上的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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