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盾会议 | 中盾证券委暨证券部举办第六期业务研讨会
2022-09-26 09:21:52
2022年9月23日下午,中盾证券专业委员会暨证券法律事务部在中盾北京总部举办第六期系列研讨会。中盾证券专业委员会成员、中盾证券法律事务部成员以及广大法律共同体的同仁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盾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常成律师主讲,副主任刘伯芳律师主持。本期研讨会交流的主题为证券法律意见书,会议在热烈、欢快的气氛中进行。
研讨会上,常成律师首先指出,证券法律意见书是律师从事证券法律服务的重要工作成果之一,是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
常成律师围绕证券法律意见书综述、要求、内容三大方面进行分享。其中在综述部分,除了论述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之外,重点对证券法律意见书与一般法律意见书的异同做了详细的阐释,金融市场中包括信托类、保险类、基金类的法律意见书在内容等方面与证券法律意见书的要求相通或类似,并强调监管部门对证券法律意见书的要求标准是最高的。
证券法律意见书通常分为首部、引言、正文及结论性意见四个部分。常成律师根据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多年经验,特别结合律师声明事项中的标准表述,提示律师应当仔细审阅招股说明书中对法律意见书等引用的内容,确认引用部分与原文不存在矛盾,否则就要及时发表意见加以澄清,以免造成误解并进而给律师执业带来风险。
对于证券法律意见书中的结论性意见部分,常成律师一再强调要秉持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则,严格基于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并且结论一定要简单、清晰,不能。
在系统性讲述之后,常成律师又带领大家进行实例分析,现场研读和比较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指出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异同,以及首发法律意见书和各类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相互关系等。通过比较研究和热烈讨论,大家对法律意见书有了更直观、清晰和深入的认识。
研讨和交流结束后,证券委为了尽快完成知识体系的构建,现场对部门人员进行了细致的分工:初步确定为六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证监会、北交所、深交所、上交所、股转系统、文章书等六个业务板块的资料收集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材料收集及命名、提交规则。
证券委暨证券部成员踊跃参与、主动请缨,对小组工作信心满满,完成全部分组及工作安排后,本次研讨会顺利结束。
撰稿:刘伯芳
摄影:莫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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