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7年年初以来,我们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已经明显感受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反馈意见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发生变化,中基协的监管口径日趋严格。
2017年11月3日,中基协正式发布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简称“问答十四”),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予登记的情形以及律师事务所(简称“律所”)及经办律师出具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的审慎和尽职责任。问答十四的出台,标志着中基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监管要求的进一步升级,也对律所和经办律师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2018年3月1日,由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成都分所)银行与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波剑律师与新三板与OTC法律事务部主任王隐律师为客户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经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次反馈即获审核通过。
盈科成都分所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合,为新设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政策及法规解读、法律尽职调查、内控制度完善、法律意见书出具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底,盈科律师凭借自身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实践经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自律规则,勤勉尽责,已协助数百家基金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发行并获得了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今后,盈科律师将联合专业机构,继续为客户提供便捷、专业、细致的全球性一站式金融、商务、法律服务。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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