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邻关系是以相邻不动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邻接权是法定相邻关系的内容要素之一,其与相邻关系的界限因其独特的内涵而清晰。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不是一个级别的概念,学术界对二者的区别实际上是德国单独立法模式下法定相邻权和故意地役权的区别。就相邻关系的本质而言,法定地役权理论、所有权扩张与限制理论各有不足,宜采用所有权权力变动理论。
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房地产权利人或占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行使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应当相互方便或接受限制。现实生活中有许多频繁出现的相邻关系,如相邻用地与交通关系、相邻用水与排水关系、相邻防险关系、相邻通风与采光关系等。我国民法典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方面。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房地产的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房地产所有者或使用者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和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人和承租人。
其次。一般相邻关系的客体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产生的与邻居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比如噪音要靠邻居休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没有争议。相邻关系的一些对象是对象,例如相邻竹、木的隶属关系。
第三,相邻关系的发生往往与房地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的财产应当相邻。在上面的例子中,没有承包方A承包的土地,承包方B就无法到达自己的承包地.如果甲乙双方的土地在河北,另一方在西藏,自然不可能有这样的交通关系。
提醒你,在处理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该有利于财产和生产生活的有效合理利用。以上是总结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知识。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