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民,男,1976年5月9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8年7月山东大学(威海)毕业后分配到国办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山东文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自2002年4月至今已执业近十五年。在金融保险、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行政诉讼、担任单位法律顾问等业务方面具有专业专长,现担任安丘市大盛镇人民政府、安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潍坊三源铝业有限公司、潍坊市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贝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潍坊五洲鼎益铁塔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583647338,(0536)8227148。邮箱:sdwxlwm@126.com 简历: 1、1998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威海)经济法专业; 2、1998年10月-2008年5月在山东明清律师事务所工作; 3、2008年6月-今,在山东文信律师事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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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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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工伤,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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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土地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