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赠,男,1977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惠安,1998年毕业于福建司法学校经济法专业,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5年7月份毕业复旦大学法学(函授)本科专业,专职律师,2001年9月份至2010年12月份于福建真诚人律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4月至今于福建求为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福建求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泉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泉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为惠安县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创办人。2015年2月受聘为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员;2016年11月受聘为惠安县妇女援助中心成员。 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事务和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大量有效可行的法律意见及建议。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 执业十几年来,刘志赠律师每年承办百起以上案件,且无私进行法律援助,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思想,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受到广大当事人一致、广泛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