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邵阳法律免费咨询_邵阳律师事务所名单-宋牧律师事务所


首页>法律知识>婚姻继承案例 >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228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

      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

      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

      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

      这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重要体现。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

      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授权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法院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

      同时,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离婚率也是不断的提高,社会中会有越来越多的夫妻会因为琐事而选择办理离婚手续,为了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的权益不受到伤害,国家也是规定在离婚时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按照公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去处理。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