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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案子都不怕,这几家青岛市著作权律师团队稳操胜券

发布时间:2023/10/14 阅读量:45


无论什么案子都不怕,这几家青岛市著作权律师团队稳操胜券


一、山东胜华律师事务所

山东胜华律师事务所系2011年2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汇聚了一批具有法学硕士和学士学位、专业素质优秀、从业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并拥有一批较高素质的法律辅助人员。律师成员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的法律院、系,由一批具有多年执业经验和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中、青年律师组成。学历高、素质好、业务精是胜华所律师团队的专业优势,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湛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向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遵照“术业有专攻”的要求,山东胜华律师事务所要求每位律师都要有自己的专业方向和专业分工,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做深做强,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多个律师团队:金融房地产部、刑事业务部、民商业务部,其中,金融房地产部全部由律师精英人员组成,借助在房地产、银行借贷、投融资方面的专业技术有事,成功办理了一部分标的额大、影响深远的金融案件,业已成为胜华律所的办所特色。综合事务部为胜华律所的后勤及管理部门,经过探索已先后制订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制度》、《文档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系列自律性的规范,从而为创建一流的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制度保障。将单个律师的优势整合,以更好地在知识结构、时间与效率等方面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同时建立了由法学界、司法界和经济界专家组的顾问团,为解决各类专业及法律疑难问题提供智力支持,从而维护广大客户的利益。 山东胜华律师事务所在仲裁、诉讼、非诉讼业务方面有着极其突出的成绩。自成立至今,先后由胜华律所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达50多家,所代理的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和仲裁的案件多达500件,特别是在处理房地产法律事务、银行借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领域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 山东胜华律师事务所倡导“律师专家化、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专业、高校、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民众的普遍赞誉和司法界以及省、市律师协会的好评!

律所名称:山东胜华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568566699F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青岛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3层北一户
联系方式:0532-82656212
律所人数:3


二、山东贝恩斯律师事务所

山东贝恩斯律师事务所由多名具有良好专业能力,且在涉外法律、房地产法、海商法等诸多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和专家顾问组成。所有律师和顾问均在著名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学习、工作多年,具有在银行业、地产业、信息产业等领域的从业经验,与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司法仲裁机构等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并与全国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存在横向交流。事务所还聘请了一批涉外贸易、金融、资产重组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作为资深顾问,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化、系统化、差异化并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服务。丰富的执业经验为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我所服务内容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电信业、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业、交通业、能源业、化工业、医药业、广告业、新闻业、科研业、服务业、教育业等领域。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进行资源配置与优化整合。本着“法律服务综合化、管理机制公司化、业务服务团队化”的理念,奉行精诚合作、尚法致德、唯理是尊及团队协作的精神,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法律服务模式。 各部门均有由专业律师组成的团队,根据法律事务领域的不同,由专长该领域的合伙人和资深律师主办,并依需要适时聘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顾问委员会。所遇重大、复杂项目或案件,均须经合伙人和资深专业律师组成的业务委员会讨论研究后,方交予相应的律师工作小组以制定具体方案并加以实施。 律师事务所建所以来,一直坚持贝恩斯律师“求公、求实、求理”的执业原则,强调以整体实力服务客户,逐步形成了“忠诚、务实、探索、创新”的贝恩斯精神,并打造了自己的特色: 1、注重“贝恩斯律师”形象: 贝恩斯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尽职,尽责,敬业,以诚恳、信用面对客户;以无畏的执业作风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凭借自身知识、智慧和判断力,严肃对待每一个细节、每一件证据、每一款法律。 2、以事务所整体实力服务客户: 贝恩斯律师事务所奉行的最核心理念是,建设“律师团队”,而非打造 “名牌律师”。坚持团队内部成员的配合,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为委托人和客户提供最专业、最有效的服务。 3、制度严明,管理规范: 贝恩斯律师事务所在业务受理、行为规范、工作制度、资料管理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从而以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管理促进律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社会的要求,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 贝恩斯律师事务所具备现代化律师事务所应有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宽敞舒适的办公、接待空间,色调柔和的交流环境,给委托人和客户带来全新的视觉享受。突出现代律师经营特色的贝恩斯律师事务所,期待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律所名称:山东贝恩斯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68676758X6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青岛市黄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68号银领汇都B座506室
联系方式:86899008
律所人数:2


三、山东黎强律师事务所

山东黎强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核准名称,2012年3月6日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以娴熟的法律知识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深层、高效、广泛的法律服务,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口碑。 本所业务广泛涵盖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海商海事、机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尤为擅长刑事辩护和民商法律事务,建所以来,曾多次代理岛城著名案件,并受到当事人好评。 本所自成立以来,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一批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年轻律师,以其专业性、团队性、快捷性的执业风格,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本所拥有自有的办公场所和一流的通讯设施,全所一体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及时向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本所始终坚持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并制订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全体执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本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了零投诉。 山东黎强律师事务全体工作人员将以真诚的服务用心对待每一位来宾,欢迎来电咨询。

律所名称:山东黎强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5912725847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6号金光大厦14层8-12户
联系方式:0532-85605000
律所人数:10


四、北京市中银(青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青岛)律师事务所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在青岛设立的分所,以金融证券法律服务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为主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青岛)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执业律师30人,多名律师拥有硕士学位。本所专业分工细致、管理规范;律师勤勉尽责、敬业守信;注重团队合作,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我所设有十大法律服务中心即:金融证券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服务中心、公司业务法律服务中心、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业务法律服务中心、贸易救济与WTO法律服务中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中心、刑事法律服务中心和不良资产法律服务中心。无论是在传统法律服务领域,如银行融资、外商投资、企业改制、公司事务、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法、争议解决以及证券业务中,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如私人股权投资、破产、税务、不良资产、金融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和杠杆收购业务中,中银律师一直是处于各个领域的最前沿和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中银律师事务所秉持“客户至上、团结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员工创造温馨进取的发展平台、为合伙人实现卓越稳健的价值回报。专业卓著的法律服务让中银律师成为每个客户最认可最信赖的伙伴。 2010年1月23日,中银律师事务所在2010年度品牌颁奖盛典暨大型系列论坛活动中,荣获“中国金融证券领域最佳律师事务所”。2011年,在《亚洲法律杂志》评选的2010年中国成长最快的律师事务所中,中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中国发展最迅速的十家律师事务所之一”,这是中银律师事务所连续三年摘得该项荣誉。在2009年的《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中,原事务所主任赵曾海被评为“最佳管理合伙人”。 中银律师入选《法律互联》评选的2009年中国律师事务所300强,位列第7名;中银律师连续2年入选《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评选的中国律师事务所规模二十强,均名列前十。 中银律师至今已为四十多个行业(如能源、石油、矿产、冶金、化工、电力、造纸、生物医药、交通、航空、铁路、汽车、贸易、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通讯、软件和高新技术等)的数千家国内外企业提供了各类法律服务,其中为数百家企业(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与上市提供了法律服务。其中包括:重组与公司化、国内A股与B股首发、海外股票发行与上市、增发与配股、境内外并购、外商投资、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银行或银团贷款、商业与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保险等相关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业务。同时还为上百家跨国公司、大型国内公司及行业组织提供法律风险管理。 中银律师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在内的各个政府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与各级司法部门、仲裁机构有着良好的业务关系和交流渠道。立足于中国本土资源,中银律师总能为客户所面临的各种棘手问题寻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同时,中银律师还与法国、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外律师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藉此以保障中银律师的客户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所名称:北京市中银(青岛)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579791330W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2栋楼702室
联系方式:80959288
律所人数:46


五、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56年12月22日(前身系青岛市法律顾问处), 恢复重建于1980年8月30日,核心业务部门位于青岛、济南及青岛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一家从事海事海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证券上市、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民事、商事、刑事等多领域专业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可用中、英、韩、日等多种语言提供法律服务。琴岛所伴随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至今已历经60年,是全国律师事务所中仅存为数不多的老字号,见证了新中国律师制度的整个发展历程,被誉为我国律师行业的活化石。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一百二十余名,有全国十佳律师、省市优秀律师、十佳律师20余名,近20人入选全国、省、市律协专业专门委员会,大批律师具有博士、硕士、双学士和海外教育背景,一批律师同时具备医师、工程师、会计师、专利代理人等职业资格。所主任杨伟程,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当选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省人大特聘立法咨询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1999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十佳律师”称号,2001年国务院批准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2006年获“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2009年入选“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以其突出的业绩获得各级各类荣誉数十项,先后被授予 “五一劳动奖状”,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律师行业文明示范点”,并在全国律师业中首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琴岛”注册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和“青岛市著名商标”。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为应对律师业务国际化发展的新形势,与国外、境外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先后加入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ADVOC),又与亚洲、欧洲、拉丁美洲等各国的28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起广泛而密切的国际业务协作关系,同时还与香港简家聪律师行进行了长期而紧密的业务合作,与北京、上海、广东、天津、重庆、江苏、山西、辽宁、内蒙古等地十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组成“八方律师联盟”,联盟体通过统一的市场运作、统一的规范管理、统一的质量监督、统一的人才互动,将在服务地域、服务层次、服务内容上大大提升服务的配套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

律所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42740272X4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A层
联系方式:85023100
律所人数:136


六、山东恒日律师事务所

山东恒日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9月28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刘治战、史汝义、王晓栋3名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筹建,现有执业律师8名,行政辅助人员2名,是莱西地区大型、综合性合伙律师事务所。

律所名称:山东恒日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6790773100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莱西市黄海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83108999
律所人数:10


七、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是2011年10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准备案。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张宝清律师,张宝清律师于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川佳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业务精益求精,每年均承办大量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并为多家企、事业单位及其地方解放军部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亦积极参与律师涉法信访及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多次参与法律咨询服务、法律讲座,并对自然灾害地区及社会弱势群体积极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还从事《半岛都市报》《青岛晚报》等媒体的律师点评工作,就媒体报道的重大、突发、热点事件发表律师说法,各大网站并大量转载,社会影响力较大。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自成立至今,既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建立健全了律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律师业务方面获得了较大的开拓,正在不断发展壮大。

律所名称: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583674639A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36号麟瑞商务广场1504室
联系方式:13708972928
律所人数:3


八、山东海旭律师事务所

山东海旭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以房地产、金融业务、刑事、民商、婚姻继承等业务为主,其他法律业务为辅。目前我所承办的案件获得广大当事人的赞许以及司法机关的一致好评。   我所奉行“先进的文化引导人,严格的制度约束人,优惠的政策激励人”的管理机制;崇尚“不求规模最大,但求服务更精”的经营理念;坚持“群策群力,资源共享”的团队精神;践行“匡扶正义,追求卓越”的服务宗旨;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发展策略,坚持专业化、品牌化、精英化,以建立区域乃至全国品牌律师事务所作为不懈的追求。

律所名称:山东海旭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790828688X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6-605B
联系方式:83652063
律所人数:4


九、山东颐海律师事务所

山东颐海律师所简介 “和谐颐志,海纳百川”山东颐海律师事务所以专业、规范、高效、诚信为治所方针,打造出一支更高、更强、更好的律师队伍。本所的服务理念为:“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颐海律师帮您维权,为您解忧”。 滴水折射太阳,大海连接整个世界,在滴水与海的真谛中,颐海律师以激情开拓,博学奉献,创新自我,追求卓越为宗旨,始终注重律师与律师团队的构建。通过积极营造学习氛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求律师综合素质的提高,颐海骨干律师均执业多年,深谙法律,在合同纠纷、民事赔偿、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颐海律师事务所非常重视团队建设,把精诚团结,众志成城作为团队精神,在办理大案要案中,颐海律师事务所形成讨论研究制度,集思广益,以求优质高效服务客户。在不断加强自身实力的同时,颐海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上产生了由量变到质变的升华。 颐海律师激情而理智,持重而豁达。颐海律师事务所在以下领域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国际、国内民商法律事务代理 △金融及投资开发项目法律事务代理 △政府及公共事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人及公民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交易及建筑业法律事务代理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代理 △公司设立、清算、破产、财产担保、拍卖等法律事务代理 △各类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诉讼代理 △刑事辩护及法律帮助 办公地址:青岛市山东路46号华宇大厦30层 电话: 0532-85018803 传真:0532-85018802 邮编: 266071 邮箱: law_yihai@126.com 颐海律师QQ: 767916615

律所名称:山东颐海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6867896901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市南区山东路46号华宇大厦2203室
联系方式:13708986818
律所人数:8


十、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是青岛市郊区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事务所,是山东省首家律师联盟——国杰律师联盟代表青岛的核心成员所,是徳衡律师集团手拉手成员所,是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联盟青岛运营中心。本所成立于1993年,目前本所内设8个综合业务部及成都联络处、北京联络处。为上百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外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98年本所女律师们被即墨市妇联授予“一诺巾帼律师部”荣誉称号,1995年被省厅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1997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系统“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和1999年二次被青岛市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00年被青岛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995年至2000年连续三届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1至2003年三次被青岛市局评为“先进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评为即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被青岛市妇联授予“优秀妇女维权岗”;2005年被评为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第五次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单位,同年被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青岛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   本所陈新章主任先后四次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执行主任王翠云先后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女律师”、“青岛市十佳女律师暨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优秀女律师”、“即墨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副主任兰卫孝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优律师”, 副主任庞洪祥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佳律师”。金融部部长陈波律师、房产部部长陆天星律师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佳律师”,公司部部长韩杰律师、民商部部长张满秋律师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优律师”。陈新章主任2003年当选青岛市律协常务理事兼民事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律协民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协民委会消法课题组成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即墨市政协常委,即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咨询委员,即墨市人民政府市长法律顾问,即墨国际商会副会长,即墨市工商联常委。其率领的全所律师愿以渊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良好的执业规范,为您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 在本所律师诚信制度建设中,所务管理和律师自律发挥基础性作用,为加强对本所律师队伍的管理、弘扬一诺律师文化、使本所的业务拓展、质量控制、投诉查处、分配制度、人事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本所将始终如一、诚信守诺、永久地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向社会各界公示。

律所名称: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70000F68040534X
所在城市:青岛
律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岙兰路1159号1单元2301-2309户
联系方式:88535225
律所人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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