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经济纠纷, 一般的解决途径都有哪些呢?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和别人发生经济纠纷是常有的事情。有的人可能好面子,脸皮薄,但是有时候,我们也要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约定了”经济纠纷律师咨询栏目特搜集整理以下几点同,以帮助大家能够顺利解决经济纠纷问题。
一、平等主体
1、仲裁和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2、特殊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出现经济纠纷, 一般的解决途径都有哪些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有关经济纠纷不懂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律师!
执业律师张猛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资深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设、劳动纠纷、股权纠纷、债权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刑事代理等。)
律师张钊
(中国执业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历任安徽省土地局、国家煤炭部、中铁建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华之杰、天环、滳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擅长涉及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的民商事纠纷;各类型商事主体设立、运营、管理法律事务;市场拓展、竞争与不当竞争法律事务;新经济、新业态的前瞻性法律顾问;其他常规民事业务等)
执业律师郭瞳
(中国执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硕研究生学历,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多年法律工作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