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邵阳法律免费咨询_邵阳律师事务所名单-宋牧律师事务所


首页>法律知识>经济纠纷案例 >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竞合)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竞合)

发布时间:2023/5/22 阅读量:86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竞合)

一、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区别有: 第一,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在受益人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受益人未获利益或因其善意使所获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 第二,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相比之下,不当得利制度就不具备同样的目的与功能。

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

其实 从两个概念上 在教科书中可以列举出其不同点,但结合本人理论和实务的实际,给你以下建议,怎么样去区分。不当得利在某种程度上而言都是无因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的,都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有点兜底条款的性质,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1、管理他人事物;2、为他人管理事物;3、没有法律上和约定的义务。当然要件辨别上还是有很多理论在里面的,具体不懂就得参照教科书了。如有需要可以具体举例说明,民法、刑法 这些东西但你理论懂点,又很糊涂的时候,就通过分析案例去辨别理论的区别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48.ABC基于无因管理,D是自助行为50.丙是善意取得,取得了羊的所有权

1、无因管理:当你看到邻居家的小孩生病了,而小孩的家人又都不在家,这时候你送小孩去医院,并照看小孩。这种行为叫做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法律上没有义务而为了他人的利益受损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如果无因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致使被管理人的利益受损,如果受损的原因跟无因管理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关系,要负部分的赔偿责任! 2、不当得利:你在路边拣到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就属于不当得利。 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如果不当得利不履行义务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一定,不当得利要以对对方产生损害为要件,但是无因管理人并非一定产生损害。 另外,不当得利人一定要得利,但是无因管理人的相对人并非一定得利的。

你好!不当得利就是没有法定理由获得利益,而他人因为你的获利而受到损失,就是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无因管理是指在法律上没有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了他人的利益进行了管理,他人因此受益,这就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者的必要支出,受益人应当补偿。 举个例子:比如银行利息计算错误,多付给你100元利息,此款对于你来讲就是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银行。 比如你家的牛走丢,被人捡到后对牛进行了照料饲养,那么此人既进行了无因管理行为,你应当补偿她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竞合

不一定,不当得利要以对对方产生损害为要件,但是无因管理人并非一定产生损害。 另外,不当得利人一定要得利,但是无因管理人的相对人并非一定得利的。

区别有: 第一,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在受益人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受益人未获利益或因其善意使所获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 第二,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相比之下,不当得利制度就不具备同样的目的与功能。

民法中的竞合即民事责任来竞合,又称“责任竞合”,“民事责任聚合”。是指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形式以上源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仅实现其中一种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大陆法民法实践中主要为侵权责任、2113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5261特点有:(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民事违法行为;(2)一违4102法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3)必须是同一民事1653主体;(4)只能发生同一给付内容。

其实 从两个概念上 在教科书中可以列举出其不同点,但结合本人理论和实务的实际,给你以下建议,怎么样去区分。不当得利在某种程度上而言都是无因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的,都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有点兜底条款的性质,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1、管理他人事物;2、为他人管理事物;3、没有法律上和约定的义务。当然要件辨别上还是有很多理论在里面的,具体不懂就得参照教科书了。如有需要可以具体举例说明,民法、刑法 这些东西但你理论懂点,又很糊涂的时候,就通过分析案例去辨别理论的区别

1、无因管理:当你看到邻居家的小孩生病了,而小孩的家人又都不在家,这时候你送小孩去医院,并照看小孩。这种行为叫做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法律上没有义务而为了他人的利益受损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如果无因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致使被管理人的利益受损,如果受损的原因跟无因管理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关系,要负部分的赔偿责任! 2、不当得利:你在路边拣到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就属于不当得利。 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如果不当得利不履行义务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