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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现场丨“错换人生28年”案正式立案 当事人索赔273万

发布时间:2024/4/9 阅读量:21


  备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已正式进入法律程序。8月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河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姚策及其生父生母向涉事医院共计索赔273万余元。

  

 

  今年2月,江西青年姚策查出患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才发现在生产的医院抱错了孩子,亲生儿子其实是和杜女士生活在河南的郭威,一段“错换人生28年”的秘密就此揭开。此后,该事件被包括北青报在内的诸多媒体广泛报道。

  该案原告方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目前他与案件主审法官取得了联系,该案预计今年九月初开庭。由于事件发生以来身心备受煎熬,姚策养母许女士及家人临时决定放弃对涉事医院提起诉讼。

  周兆成提供了两份民事起诉状。其中,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的起诉状显示,1992年6月16日,原告姚策生母杜女士在河南开封医学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现名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下姚策,后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重大过错,将姚策与同产房生产的许女士之子错换。

  

 

  该份起诉状提到,治疗单显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知晓姚策生母杜女士是乙肝携带者。根据我国1991年《全国乙型肝炎血源疫苗免疫接种试行办法》,自1992年1月起,在全国推行新生儿和学龄前儿童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

  “姚策在出生时因被错抱,导致其脱离亲生父母监护,使得其未尽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其年仅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原告方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应赔偿因此造成姚策罹患肝癌的费用以及相应损失,包括已产生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在内的91.6万余元。

  另一份民事起诉状由原告姚策及其生父生母提出,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医护人员在对新生儿日常护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姚策被错抱并脱离监护,长达28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请求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姚策及其生父生母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元,共计180万元,以及寻亲路费1193.5元,姚策生父误工费11946元。

  该案为何拖这么长时间才正式起诉?周兆成表示,由于原告姚策病情持续恶化,当事人更希望与涉事医院和解,也一直在等待开封市卫健委及河南大学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的权威调查结论。“但是很遗憾,无论是调查结论还是涉事医院,都始终没有任何回应,我们不得不提起诉讼。”

  姚策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目前自己从上海返回江西九江静养,由于前期治疗力度比较大,身体难以承受,现在的反应特别剧烈,经常整夜痛得无法入睡。接下来会在八月中旬前往上海复查,根据结果争取手术机会或调整治疗方案。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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