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的管辖权(刑事案件侦查管辖权地域归属的司法解释)
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
刑事管辖权是国家基于国家主权而派生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在其主权范围内,通过国内刑事立法确立其刑事管辖权,以解决一国刑法适用于什么地方的犯罪以及适用于什么人犯罪的问题。根据该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内容,拓展自己的管辖领域,履行惩治国内与国际犯罪的职责,是刑事警察权。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从法律上说这是法定的,要执行2,更深层次的说,法定的一般来说都是执行起来便于执行的3,比如说你要说的这个问题,犯罪地管辖明显更节省成本,实际上外逃很久才归案的犯嫌不是很多,而且在本地抓获外地嫌犯,如果要遣送会原籍,势必会延长审判周期,增加诉讼成本。
1.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或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2.审判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同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案件上的分工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没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