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超期羁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关于超期羁押行为入罪的司法解释)
1如果后被定罪量刑 依据刑事诉讼法 超出规定的天数折算为刑期 超期羁押一天折算为两天刑期2如果终被判无罪。依据国家赔偿法 结合人均收入等因素赔偿经济损失
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没有关于超期羁押所带来刑事诉讼方面法律后果的规定没有具体对造成超期羁押负责的人员在行政法律、执法责任、法律后果方面的规定。
对于超期羁押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解除羁押,对于久押不决的情形,相关部门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申诉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申请。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不同阶段的法定期限均不尽相同,即只要超过期限后既不办理延期也不移送下一阶段就属于超期羁押,例如刑事拘留37天后既未批准逮捕也未取保候审、批捕后2个月既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未延长逮捕期限等,这些都是属于超期羁押的行为。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长37天;被捕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 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