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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认定是怎样的(寻衅滋事行为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5/11 阅读量:55


寻衅滋事的认定是怎样的(寻衅滋事行为如何认定)

一、寻衅滋事的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方式进行了列举,行为人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 第一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上述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罪者通常为主犯。符合标识的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二、在事先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1】这要看看伤的程度,去做伤残鉴定。视鉴定伤残等级再说判刑。【2】你要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检查费等费用。你为什么会把他们放进你家来?是失策。吸取教训,放眼未来。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行为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方式进行了列举,行为人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 第一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上述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犯罪,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怎么判?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情况判刑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建议还是去律师事务所问问吧,毕竟别人是专业的,心里有个底。建议找那种专门做刑事的,说实话律师专精的明显专业些,如果是湖南区域的话,可以推荐你去真泽律所,他们是只做刑事辩护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方式进行了列举,行为人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 第一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上述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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