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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种类与适用情形(回避的范围及基本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5/11 阅读量:82


回避种类与适用情形(回避的范围及基本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一、回避种类与适用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劳动鉴定专家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对回避申请应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

当厌恶刺激或不愉快的情境出现时,有机体做出某种反应,从而逃避了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则该反应在以后的类似情景中发生的概率便增加。这类条件作用称为“逃避条件作用”。  当预示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即将出现的信号呈现时,有机体自发的作出某种反应,从而避免了厌恶刺激或不愉快情境的出现,则该反应在以后的类似情景中发生的概率也会增加。这类条件作用则称“回避条件作用”。 逃避好像是已经出现的刺激情景,例如屋内人嘈杂,暂时出去,回避是即将要出现的刺激信号,比如过马路红灯亮,为避免闯红灯停下来。  摘自网络,请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返回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称为共同诉讼。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很显然询问此类型问题的人是不够懂得人际交往中基本的一些细节的 你可以在无伤大雅 不会让双方尴尬的情况下回答 而回答不是仅有语言回答的 一个善意的微笑 一个惊讶的眼神等 如果对方是聪明人 明白事理的话就会明白自己犯了一个多么低级的错误 在表达相应的神情时 可同时转到另一个话题上询问对方某些你想知道的问题等等 这时他会明白你不想回答 但一定要保持微笑 不能面露不悦 往往很多人不会意识到询问这些问题是不雅及在人际交往中很忌讳的事情 通常不需要用言语回答 因为无论多么善意的回绝或言词注意都会使对方遭受本来不必要的尴尬 所以脸上的神情既可以传达给对方 暗示他"这个问题请不要再问"等信息。

回避性人格障碍患者对外界的排斥极度敏感,由于害怕失败或失望而不敢与人交往或害怕新事物,此类人格障碍是普遍性社交恐怖症的一种变异形式,这类人要长期逐渐改变才行,要树立信心,慢慢与人交谈来改变。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 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凡依法应公开招标的项目,釆取化整为零或弄虚作假等方式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或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且又构成规避招标的,都属于规避招标的情况。3. 如回避招标直接发包、利用 标段划分规避、肢解专业分包等情形,是常见的规避招标。4. 对政府釆购,采购人规避招标的表现主要是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釆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回避的范围及基本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回避性能是指回避的时候的无敌时间,回避距离是指回避(比如往前滚一下)的距离,但是不改变无敌时间。在没有回避性能的情况下,普通翻滚几乎没有无敌时间,但是有了回避性能就可以有一定的无敌时间

根据公务员法的第12章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2)内容: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得);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出纳(不得)。 (3)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七十七条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适用范围相同回避原因即回避的法定情形不同回避方式:民诉两种,刑诉三种回避的期间与效果不同如果你是学生,建议你自己找出具体的不同,这样可以加深你的对知识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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