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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多久[人身伤害民事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23/12/25 阅读量:47


  法律规定为一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为一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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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身伤害民事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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