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由永州市司法局直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在职人员21名,其中专职律师13名,实习律师3名,行政管理人员5人。均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名法学教授(冯祥武律师系中共永州市委党校博士生导师)、3名法学研究生学历。2005年1月律所成立了党支部。 本所办公地址设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维也纳酒店(远志新外滩店)28楼转29、30楼办公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本所建立党员活动室、档案室、图书室、员工食堂。拥有18台办公用车,配置了所内联网、全自动数码复印机、激光打印机、电话等电子通信网络系统。设置了“执法监督窗”“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投诉箱”。建立了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并按类别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服务部。2020年11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了北京iLaw合规创研院永州分院,为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国有和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驾护航。同时,本所长期与深圳中海润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海润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专门从事清收的企业合作,作为本所关联企业,为律所在办理不良资产处置和清收业务提供便利。 本所团队力量强,全所律师秉承热情、务实、诚信、快捷专业精神,竭尽所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当接受委托人之委托后,即成为委托人利益最忠实的捍卫者,并以公正、客观、严肃、负责的敬业精神,调动和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争取让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多年来,本所扎根在冷水滩区,业务拓展在永州市整个区域范围内外,所里多位资深律师尽量利用自身的人脉资源和业务优势,在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中,与永州市各级、各地人民法院充分协调,积极沟通,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成功案例如:2014年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永州市(区)14个粮食供销公司合计1.6亿元的不良信用贷款,仅用了不到40天的时间,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法院生效判决,使14家公司的1.6亿元的巨额贷款符合国务院列为呆账核销条件核销,减轻了银行和永州市人民政府的经济负担,得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永州市人民市政府的一致好评。 自本所成立以来,每年均获得市级或省级不同的荣誉称号和奖励。2004年12月被永州市司法局授予首届“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6年4月被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授予“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永州市司法局授予“永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省优所的荣誉称号一直保持至今。2021年被永州市司法局、中共永州市委宣传部、永州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评为2016年-2020年度永州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本所建所20余年,从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行业纪律处分,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标准名称: 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0746-8332608
  • 公司团队: 18+
  • 成立时间: 2001/3/26 0:00:00
  • 所在地区: 湖南-永州
详细介绍 PROFILE +

一、基本介绍

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由永州市司法局直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在职人员21名,其中专职律师13名,实习律师3名,行政管理人员5人。均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名法学教授(冯祥武律师系中共永州市委党校博士生导师)、3名法学研究生学历。2005年1月律所成立了党支部。 本所办公地址设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维也纳酒店(远志新外滩店)28楼转29、30楼办公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本所建立党员活动室、档案室、图书室、员工食堂。拥有18台办公用车,配置了所内联网、全自动数码复印机、激光打印机、电话等电子通信网络系统。设置了“执法监督窗”“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投诉箱”。建立了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并按类别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服务部。2020年11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了北京iLaw合规创研院永州分院,为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国有和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驾护航。同时,本所长期与深圳中海润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海润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专门从事清收的企业合作,作为本所关联企业,为律所在办理不良资产处置和清收业务提供便利。 本所团队力量强,全所律师秉承热情、务实、诚信、快捷专业精神,竭尽所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当接受委托人之委托后,即成为委托人利益最忠实的捍卫者,并以公正、客观、严肃、负责的敬业精神,调动和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争取让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多年来,本所扎根在冷水滩区,业务拓展在永州市整个区域范围内外,所里多位资深律师尽量利用自身的人脉资源和业务优势,在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中,与永州市各级、各地人民法院充分协调,积极沟通,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成功案例如:2014年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永州市(区)14个粮食供销公司合计1.6亿元的不良信用贷款,仅用了不到40天的时间,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法院生效判决,使14家公司的1.6亿元的巨额贷款符合国务院列为呆账核销条件核销,减轻了银行和永州市人民政府的经济负担,得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永州市人民市政府的一致好评。 自本所成立以来,每年均获得市级或省级不同的荣誉称号和奖励。2004年12月被永州市司法局授予首届“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6年4月被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授予“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永州市司法局授予“永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省优所的荣誉称号一直保持至今。2021年被永州市司法局、中共永州市委宣传部、永州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评为2016年-2020年度永州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本所建所20余年,从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行业纪律处分,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