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主任李占满律师自1988年从事专职律师以来,曾任呼伦贝尔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内蒙古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十五年,自2015年至今任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呼伦贝尔市仅有的几名“高级律师”之一。从业逾30年,办理了数以千计的各类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并于2017年,在国家首批律师专业评级中,成功申报成为刑事、婚姻家庭法、人身损害赔偿法等领域的专业律师。李占满主任带领的团队全部具备国家司法考试A级证书,均为知名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不断钻研专业知识,开拓进取,提升业务素质,丰富办案经验,为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奠定了雄厚的人才基础。事务所秉承“优质、高效、专业、务实”的理念,奉行“为民、细致、现代化、团队协作”的工作原则,坚持贯彻“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限度之法律利益”的标准,从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出发,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全所律师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高度敬业的精神和良好的律师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在呼伦贝尔市拥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群众知名度,位居内蒙古律所前列。 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的全体执业律师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事务所涉及领域与承办案件范围:一、代书法律文书和材料:拟定、审核、改写合同、协议、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遗嘱、强制执行申请书、上访材料等;二、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三、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诉讼或仲裁:1、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监护人等相关纠纷和案件;2、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地产、相邻权纠纷、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财产权属等纠纷和案件;3、交通事故侵权和保险赔偿、医疗事故侵权及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公共场所类的侵权和赔偿、校园侵权等相关纠纷和案件;4、储蓄、信用卡、民间借贷、网络借贷、金融、投资、证券、信托、票据、居间、行纪等相关纠纷和案件;5、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雇员受害责任、公司和企业的转制或破产等相关纠纷和案件;6、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类等相关纠纷和案件;四、接受各类刑事案件的委托:1、接受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的聘请,担任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律师;2、担任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3、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其他近亲属的委托,进行调解、诉讼、请求赔偿等。4、接受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及近亲属的委托,提供在侦查阶段了解案情、取保候审、逮捕必要性审查的律师意见和调取卷宗材料的法律服务;五、接受各类行政案件的委托: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复核、行政诉讼、上诉、申诉等;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执行;七、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办理各类民事或经济合同的见证;八、接受风险代理的委托;九、接受非诉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十、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各类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标准名称: 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13947013488
  • 公司团队: 4+
  • 成立时间: 2015/4/22 0:00:00
  •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详细介绍 PROFILE +

一、基本介绍

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主任李占满律师自1988年从事专职律师以来,曾任呼伦贝尔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内蒙古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十五年,自2015年至今任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呼伦贝尔市仅有的几名“高级律师”之一。从业逾30年,办理了数以千计的各类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并于2017年,在国家首批律师专业评级中,成功申报成为刑事、婚姻家庭法、人身损害赔偿法等领域的专业律师。李占满主任带领的团队全部具备国家司法考试A级证书,均为知名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不断钻研专业知识,开拓进取,提升业务素质,丰富办案经验,为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奠定了雄厚的人才基础。事务所秉承“优质、高效、专业、务实”的理念,奉行“为民、细致、现代化、团队协作”的工作原则,坚持贯彻“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限度之法律利益”的标准,从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出发,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全所律师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高度敬业的精神和良好的律师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在呼伦贝尔市拥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群众知名度,位居内蒙古律所前列。 内蒙古民骄律师事务所的全体执业律师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事务所涉及领域与承办案件范围:一、代书法律文书和材料:拟定、审核、改写合同、协议、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遗嘱、强制执行申请书、上访材料等;二、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三、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诉讼或仲裁:1、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监护人等相关纠纷和案件;2、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地产、相邻权纠纷、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财产权属等纠纷和案件;3、交通事故侵权和保险赔偿、医疗事故侵权及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公共场所类的侵权和赔偿、校园侵权等相关纠纷和案件;4、储蓄、信用卡、民间借贷、网络借贷、金融、投资、证券、信托、票据、居间、行纪等相关纠纷和案件;5、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雇员受害责任、公司和企业的转制或破产等相关纠纷和案件;6、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类等相关纠纷和案件;四、接受各类刑事案件的委托:1、接受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的聘请,担任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律师;2、担任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3、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其他近亲属的委托,进行调解、诉讼、请求赔偿等。4、接受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及近亲属的委托,提供在侦查阶段了解案情、取保候审、逮捕必要性审查的律师意见和调取卷宗材料的法律服务;五、接受各类行政案件的委托: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复核、行政诉讼、上诉、申诉等;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执行;七、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办理各类民事或经济合同的见证;八、接受风险代理的委托;九、接受非诉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十、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各类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