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时代潮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国资所,城固县法律顾问处和城固县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0年2月。2002年9月24日,该律所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并更名为陕西时代潮律师事务所。随后,在2009年5月6日,该律所进一步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所现有专职律师9人,主任为刘超律师。 该律所自2008年2月至2015年2月,连续8年被评为市、县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并在2011年8月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律所的服务范围广泛,包括承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法律顾问,草拟审查各类经济合同,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以及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民商事案件仲裁活动等。此外,律所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如涉法信访、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等。 陕西时代潮律师事务所的地址和电话信息如下: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公安局北侧100米(林业局烟草局斜对面),也有信息显示地址为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西一路121号或博望镇民主街7103号。 电话:0916-721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