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蓝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6月26日,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作为蓝山县境内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它位于蓝山县永连公路新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旁边(市政广场斜对面柴火山庄),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交通极为便利。 湘蓝律师所由资深律师李郭金、唐昭富作为发起人合伙设立,所内律师均为原湖南舜国律师事务所(国资)的资深律师,他们全部具有十几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不仅拥有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还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这些律师能够单独或合作办理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极具团队合作精神,在业界及广大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自成立以来,湖南湘蓝律师事务所始终贯彻“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化法律利益”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所以良好的执业道德、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得广大客户信赖。 湘蓝律师所的服务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辩护、民商代理、行政诉讼、赔偿案件、法律顾问等。他们始终坚持“品为上,法为本”的所训宗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