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都律师事务所
湖南湘都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1年,是冷水江市成立最早、历史最悠久的律师事务所,其前身为冷水江市法律顾问处、冷水江市律师事务所、冷水江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5年5月9日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改制成为冷水江市第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秉承“守得、求实、敬业”原则,恪守“以德立足,诚信为本”宗旨,坚持“法律公正至上”,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法律服务。 一、接受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侦查、审查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的委托,参加诉讼。 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执行。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各类纠纷的调解、仲裁活动。 六、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各类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七、接受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八、办理公司企业、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 标准名称: 湖南湘都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0738-5316265
  • 公司团队: 9+
  • 成立时间: 2005/4/28 0:00:00
  • 所在地区: 湖南-娄底
详细介绍 PROFILE +

一、基本介绍

湖南湘都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1年,是冷水江市成立最早、历史最悠久的律师事务所,其前身为冷水江市法律顾问处、冷水江市律师事务所、冷水江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5年5月9日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改制成为冷水江市第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秉承“守得、求实、敬业”原则,恪守“以德立足,诚信为本”宗旨,坚持“法律公正至上”,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法律服务。 一、接受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侦查、审查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的委托,参加诉讼。 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执行。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各类纠纷的调解、仲裁活动。 六、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各类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七、接受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八、办理公司企业、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