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干货】法院判决离婚后还用领取离婚证吗?论法律师来解惑
在代理离婚纠纷的案件当中,经常有当事人拿到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询问是不是还要到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甚至大部分人都认为要领到了离婚证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在法院起诉离婚后,拿到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究竟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听听论法律师的专业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其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其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并且出具离婚判决书,或有法官主持调解并出具调解书。
因此,经法院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综上,重要的事说三遍:
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离婚证
放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