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邵阳法律免费咨询_邵阳律师事务所名单-宋牧律师事务所


首页>法律知识>婚姻继承案例 > 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暨加强“三个服务”典型案例选编(一)[农村婚姻家庭纠纷调...

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暨加强“三个服务”典型案例选编(一)[农村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4 阅读量:39


  按语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经各中级人民法院推荐,省法院评选了10个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暨加强“三个服务”典型案例。

  2022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三)》,我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伙牌人民法庭的先进经验入选。

  这些典型案例为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树立了标杆和典范,现予刊载,供全省法院借鉴参考。

  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暨加强“三个服务”典型案例(一)

  典型案例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军路法庭

  创新“六大机制”打造“睦邻社区”

  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谱写新篇

  案例点评: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军路法庭以创建“睦邻社区”品牌为载体,积极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六大机制”,扎实服务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军路法庭牢固树立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新理念,传承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睦邻社区”品牌为载体,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六大机制”,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为谱写社会和谐稳定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融起来+沉下去,参与基层治理有新招

  打造多元解纷机制,强化矛盾源头化解。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根据辖区居民相对集中的社区特点,与常青花园社管办签订共建协议,以常青花园第三社区为试点开展“睦邻社区”创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深度融入街道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联席会,共同排查纠纷苗头,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

  打造法官下沉机制,着力解决矛盾纠纷。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法官进网格,干警下社区,每周二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律宣讲和解答,累计受众达千余人,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2021年,针对金银湖街某小区198户业主房屋漏水严重问题,该法庭未诉先办,及时向街道党委进行专题汇报,联合辖区职能部门与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代表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使业主和开发商、物业达成和解,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诉前调+巡回审,发挥司法职能有新效

  打造巡回审判机制,靠前服务辖区群众。在常青花园第三社区和武汉客厅园区设立巡回法庭或巡回审判点,为社区居民和园区企业提供诉讼便利,2021年共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该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被告因瘫痪长期卧病在床,征得双方同意后,将庭审现场设在被告家中的床榻边,及时解决了群众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

  打造调解工作机制,集合多方调解力量。坚持调做加法、诉做减法,创新实践“4+1+N”调解模式,引入4位常驻调解员、1个街道调解组织以及社区人民调解员群,形成调解资源库。2021年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86起,未诉先办化解纠纷近200件。加大对物业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2021年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64件,审结262件,调撤233件,调撤率达88.9%。

  三、信息化+订单式,强化司法便民有新意

  打造“互联网+”机制,科技助力司法需求。依托湖北移动微法院平台,将“网上立案、远程视频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延伸至人民法庭,案件全流程在线流转,2021年全庭电子送达适用率达90.69%,在线庭审案件135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疫情期间,该庭在线审理了两起跨国离婚案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三方异地远程开庭,双方当庭在线达成调解,充分满足信息化时代高效便捷服务群众、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

  打造普法订单机制,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发布“普法订单征集令”,提供定制化普法服务。2021年共举办法律进校园法治讲座5场、开展“法润青春、走进法庭”法庭开放日活动2次。广泛开展“普法六进”,2021年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场,邀请社区干部、居民代表、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观摩、座谈会各2次,先后为辖区物业公司代表、综治人员、社区民调主任、人民调解员提供“民法典与物业管理”主题培训4次,用普法服务滋润基层社会法治土壤。

  典型案例二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汀祖法庭

  坚持“四好”工作法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

  案例点评: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汀祖法庭以“基础与长远同谋,治理与振兴并重”为思路,深入践行“四好”工作法,以建设多元法庭为目标,优化法庭功能、延伸司法服务、传播司法力量,满足“三农”司法需求。

  近年来,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汀祖法庭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原则,深入践行“四好”工作法,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三年,该庭年均收案410余件,结收比100%,多次被授予“全省先进法庭”“湖北省法院系统十佳法庭”称号,去年8月,法庭负责人获评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一、牵好党建引领“牛鼻子”,夯实人民法庭根基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依托鄂城区法院“院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先锋”五级党建体系,在法庭开展“微党建”。丰富党建活动载体,积极参与院机关每周四支部夜学、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新建党建文化墙、党员活动室,联合杨王村、镇政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打造具有汀祖特色的党建文化品牌。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组织法庭干警冲锋在前,下沉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入户走访、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等,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

  二、下好诉源治理“先手棋”,织密源头防范屏障

  结合辖区“矿山开采、征迁项目多,房产市场、乡村旅游热,人口流量、民企体量大”发展特点,推动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设立汀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汀祖法庭调解工作室,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力促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健全完善与人民调解组织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1+N”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通过“人民法庭+村委会”“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乡村干部”等形式,与27个村、7个社区的68名调解员展开合作,参与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纠纷调解137起,力促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三、打好乡村振兴“主动仗”,构筑司法服务高地

  借助面向农村优势,在汀祖镇旅游网红村岳石洪村设立乡村旅游与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和驻村法官工作室,开通电话咨询、就近调解、巡回审判等多种服务,以便捷、贴心的诉讼服务化解游客各类涉旅游纠纷,营造良好生态旅游环境。主动传递司法温情,对案件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开办“午间+夜间”法庭,满足村民不同司法需求。在汀祖镇杨王村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花湖开发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院坝和当事人家中,耐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用好法治宣传“组合拳”,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深度挖掘典型案例,汀祖法庭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获评“湖北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微信公众号刊发。强化辐射带动,法庭庭长热心法治宣传,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到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开展专题讲座15场次。法庭青年干警积极参加鄂州日报“身边案怎么看怎么判”、鄂州电视台“民法进万家”等普法栏目,持续输出“普法产品”,在群众中反响强烈,营造了良好的乡村法治氛围。

  典型案例三

  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法庭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家庭建设

  案例点评:咸宁市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法庭建立“两书”随案发放机制,完善“两令”协同执行机制,发挥“两调”作用,以创新巡回审判方式,推进家庭教育、促进家庭和谐、强化家事调解、倡导家风文明,助力平安家庭建设。

  咸宁市崇阳县辖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婚姻家庭纠纷高发,2021年崇阳县人民法院共收该类案件923件,较2020年上升30.37%。白霓法庭坐落于崇阳县白霓镇,辖白霓镇、路口镇、港口乡3个乡镇,共56个村2个社区13万人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占该法庭年总收案数比重近一半。近年来,白霓法庭结合当地乡村乡情特点,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化发展,助力文明乡村、和谐家庭法治化建设。

  一、聚焦“两类主体”,推进家庭教育

  一是突出婚姻家庭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主体。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印制《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全覆盖式发放,目前已在该县法院推广运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疏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及时提醒、充分释明;情况严重的,下达《家庭教育令》并向未成年人所在村委会送达,联合督促、监督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二是突出学校的问题学生主体。与教育站、中小学、村委会等多方联动,促进问题学生监护人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根据学校提供的问题学生名单,向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了解学生基本家庭情况以及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履行情况,联合村干部进行家访,并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持续跟踪学生教育情况,监督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仍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监护人下达《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二、注重“两个联动”,促进家庭和谐

  一是调解联动。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冲突、暴力事件,先由本村调解员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法官与调解员联合调解;仍然调解不成的,法庭简化立案和审判程序,对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

  二是反家暴联动。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随案发放《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告知家庭暴力的形式、有关单位的救助责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家庭成员的行为划清“红线”、标明“底线”、架起“高压线”。对多次发生冲突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视情况对施害人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步送派出所、村委会备案,强化与派出所、村委会协同执行。

  三、抓好“两室建设”,强化家事调解

  一是建立法官工作室。在法庭驻地外的路口镇、港口乡设立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继续在白霓镇的大市村、桥头村挂牌设立法官工作室,并将法官工作室的组成人员照片、联系方式及主要职责就地上墙。法官工作室定期不定期进村开展巡回办案、法治宣传等活动,协同乡村进行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室。推进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在法庭所辖村成立调解室,选任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村民担任本村调解员,辅导并帮助调解员调解矛盾。与妇联、司法所联动创设婚姻家庭调解室,发挥乡村妇女干部在婚姻家庭矛盾处理方面的优势,通过情绪疏导和耐心劝解,有效化解乡村家庭矛盾。婚姻家庭调解员同时关注乡村家庭教育实施情况以及协助制止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用好“两个举措”,倡导家风文明

  一是用好“法治宣讲”。在乡镇党委的引领和统筹安排下,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法治化建设等为主题,开展全覆盖送法进村活动,营造建设和美家庭、和睦邻里、文明村居的良好社会氛围,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优良家风。

  二是用好“巡回审判”。根据案件类型差异,采用不同的巡回法庭审理方式,让司法服务更加亲民、便民、乐民。对相邻权纠纷或产权纠纷案件,在争议现场进行巡回审判,增设村民发言环节,加强村民对法庭的信任和支持;对抚养、扶养以及赡养类案件,在当事人住所附近开庭,允许相关亲属或家族长辈、乡贤发言;对当事人要求巡回审判或者一方当事人行动不便、住所交通不便的案件,就近选择合适地点进行巡回审判。

  典型案例四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栗溪法庭

  “嵌入式”党建引领做精基层治理“绣花活”

  案例点评: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栗溪法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嵌入式”党建深耕基层社会治理,精准把握“党建+无讼”的脉搏,把司法服务延伸到诉前,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创建无讼无访和谐村居环境。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栗溪法庭位于荆门市西北边陲的栗溪镇,辖区内群山连绵,过去因交通不便,是贫困大镇,也是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地区,邻里纠纷频发。近年来,栗溪法庭以“嵌入式”党建为引领,以“无讼村居”为抓手,推进“法治文明示范村区”建设,当好法治理念的培育者、矛盾纠纷的化解者、乡村振兴的推动者,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新收案件数逐年下降,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一、党建共建,夯实治理根基

  与栗溪镇2个社区、25个村开展党建共建,签订“党建共建协议”,明确每年至少与各社区、村支部开展一次联学联建党员主题日活动,实现活动联谊、发展联谋、难题联解,有效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居“两委”等资源,夯实“嵌入式”党建基础。针对山区特点,出台《上门服务工作机制》,在各社区、村委会设立诉讼服务点,张贴立案流程及所需材料、诉状模板、诉讼风险告知书及法官联系方式,诉讼服务点代收相关诉讼材料,实现“家门口”立案。采取巡回审判、赶集法庭、车载法庭等形式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就地化解纠纷,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夯实诉源治理基础。2022年以来,栗溪法庭开展“庭前普法+巡回审判”30余次、“送案例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

  二、协同共治,强化源头预防

  主动向区委申报“无讼村居”创建项目,在区委政法委的主导下,与栗溪镇共同制定出台《栗溪法庭关于在辖区内开展“无讼村居”创建的实施方案》,将“万人成讼率”和“无讼村居”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和创建标准要求,对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社区、村给予表彰,并挂牌“法治文明示范村区”,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建立“法官+治调主任+乡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定期为治调主任、“五老乡贤”进行法律知识及业务指导培训,简易案件由法官通过视频指导调解,复杂案件由法官到场参与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止于未发、化于未诉,让群众在家门口就有说理的地方,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治理成为主流。2022年以来,栗溪法庭共成功调解纠纷60起,其中在诉前化解纠纷45起,诉前化解率达75%。

  三、一庭一品,护航产业振兴

  2022年5月16日,栗溪法庭挂牌成立“服务乡村振兴实验基地”,充分延伸司法职能,出台《关于保障产业发展十项措施》,包含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开辟涉农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加强司法救助、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建立“院领导包联企业制”,根据栗溪镇农业产业发展特色,由“1名院领导+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形成包联小组,与辖区内土特产、油茶、土蜂蜜等多家龙头产业经营主体形成“3对1”包联对接,明确每季度到企业走访下沉一次,通过“点对点”服务,高效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及时为企业提示法律风险点,助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采用“党支部+合作社+基地+脱贫户”的工作模式,对所有脱贫户建档立册,实时关注他们的医疗、就业状况,积极引导脱贫户“造血”,带动定点帮扶村74户245名脱贫户稳定增收。

  典型案例五

  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打造“少年家事审判”特色品牌

  案例点评: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坚持多元共治化解纠纷,打造“少年家事审判”特色品牌,创新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智慧。

  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扎根于基层,与辖区各个单位、社区和居民联系密切,直观感受群众需求,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坚持多元化解纠纷,积极打造“少年家事审判”特色品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助力乡村振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坚持纠纷多元化解,为民解难纾困

  一是强化诉调对接平台,高效为民办实事。法庭与城关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在居民服务中心共同构建多元化解平台,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定期安排人员值班,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处案件,建立规范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前端源头预防,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庭外。截至目前,法庭与各职能部门协调处理各类纠纷50余件,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安全与稳定。

  二是设立“法官工作室”,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法庭在重点乡村设立法官工作室,不断延伸人民法庭为民服务的触角,打通司法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主动参与乡村治理,与村委会形成合力,将“法官工作室”打造成便民服务站、基层联络站、法治宣传站。

  三是设置法庭联系微信号,实现化解纠纷“零距离”。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在距离较远的乡镇设立法官驻村联系点,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法庭联系微信号,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零距离”感受司法关怀。截至目前,法庭通过微信接待各类案件当事人80余人次,调解邻里纠纷案件6件。

  二、长效推进家事“三化”,持续打造“少年家事审判”特色品牌

  一是家事纠纷化解多元化。法庭全力推进司法力量、行政力量、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团委、妇联、教育、司法、民政、综治等部门建立家事纠纷联动机制,积极邀请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统一,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二是家事调解全程化。法庭注重全方位、多角度化解纠纷,形成家事案件“七调”模式,即送达调、答辩调、庭前调、庭审调、庭后调、庭外调、判后调,把调解贯穿整个审判过程,在与当事人调解、沟通的过程中做到设身处地,感同身受,获得当事人信任、理解和认同。

  三是判后回访制度化。法庭专门建立离婚案件判后回访台账,以打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及时了解当事人判后的生活、生产,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干预,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织就妇女儿童维权网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服务点、摆放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建立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宣讲常态化机制,积极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良好氛围。

  二是多措并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走进辖区学校授牌“晨曦法治课堂”,为学生讲授法治教育课;联合教育局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与爱同行、护航未来”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县15所中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邀请学校师生进法院,感受法院文化,感受法律的崇高和神圣;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成为全市首家设立服务站的法院。

  典型案例六

  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五祖法庭

  “新模式新程式新方式”推动景区法庭建设

  案例点评: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五祖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构建“法庭+N”共建新模式,推行“137”管理新程式,探索“快实早”工作新方式,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前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梅是驰名中外的佛教禅宗发祥地,中国禅宗第五代祖师弘忍,开宗门于黄梅东山,建有东山寺,后改名为五祖寺,五祖镇因此而得名。近年来,五祖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构建“法庭+N”共建新模式,推行“137”管理新程式,探索“快实早”工作新方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消除在基层,为打造湖北旅游强县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保驾护航。

  一、构建“法庭+N”共建新模式,夯实和谐旅游根基

  一是“法庭+村委会”营造稳定环境。为助力打造“景美+人和”旅游环境,与村委会协作,发放法官联系卡,推行“法官+人民调解员”“审判点+乡村干部”模式,及时参与化解乡村矛盾,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依托所辖5个乡镇的司法所,建立民事纠纷调处点,与交警联合搭建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平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诉前。近三年来,7个村实现刑事案件零发案。

  二是“法庭+巡回办案”满足多元需求。针对辖区交通较为不便,涉旅纠纷标的额小、矛盾纠纷突发的实际,在停前、柳林设立巡回审判点,由一名员额法官和一名书记员每周轮流值守,确保简易案件在巡回审判点审结,复杂案件在审判点完成立案及开庭传票送达,运用巡回审判车进行开庭、调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近三年来,450余件案件在巡回审判点审结,占审结案件数的40%。

  三是“法庭+文化建设”弘扬文明乡风。充分发挥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定期分批次组织村民到法庭参观,引导村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精准开展类案法治宣传教育,实行一乡镇一专题,如针对因外出务工引发离婚纠纷多的贫困乡镇,开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讲座;针对经济较为活跃债务纠纷多的乡镇,开展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等,推动形成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平等协商、和谐共处的文明乡风。

  二、推行“137”管理新程式,公正司法保障旅游发展

  “1”即实行“一分流”。立案环节进行“分诊式”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分流给1名法官和书记员在“巡回点”快审,疑难复杂案件分流给1名资深法官和法官助理在“法庭”细审,涉敏感、重大案件分流给1名联系院领导在“机关”精审,确保案件质效。

  “3”即实行“三审查”。立案时审查是否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被告身份及送达地址是否明确,是否适用诉前调解,是否属于敏感案件;审理时审查案件基本事实,准确固定争议焦点;送达时审查案件办理效果、舆情反应、当事人反应,并及时制定预案,帮助解决困难,防止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三年来,五祖法庭共回访当事人374次,11起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7”即实行“七校对”。案件审理结束后,由法官进行交叉校对,即主要对办案过程中的“送达材料、开庭时间、文书制作、文书送达、网上销案、文书上网、卷宗装订”7项具体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校对。近年来,五祖法庭审判质效持续向好,稳居全院首位,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探索“快实早”工作新方式,贴心服务打造旅游名片

  一是纠纷化解速度“快”。坚持“效率上快、程序上简、方式上调”原则,对涉旅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合理利用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等方式,依法对涉旅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最大限度缩短游客诉累。三年来,审结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以上,审理周期平均仅为24.5天。

  二是服务游客出“实”招。坚持把游客的多元司法需求作为“风向标”,每当重大宗教活动、旅游高峰、长假及春节期间,安排法庭干警24小时轮流值守,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原则,同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旅游、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游客投诉中心等部门一起,共同维护景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法治宣传“早”预防。联合黄梅向日葵研学实践营地,合力打造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坚持“人在旅途、法在身边”的宗旨,定期深入景区开展普法宣传,印发《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发放法官联络卡,为规范旅游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年来,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5次,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接待游客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典型案例七

  潜江市人民法院熊口法庭

  打造小龙虾之乡特色法庭助力地方支柱产业发展

  案例点评:潜江市人民法院熊口法庭坚持“一庭一品一策”要求,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打造小龙虾之乡特色法庭,切实发挥司法在涉小龙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防范等方面的作用,为辖区小龙虾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发展迅速,虾-稻全产业链产业综合产值突破600亿元,先后成功举办了12届湖北(潜江)龙虾节和5届虾-稻产业博览会,“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达251.8亿元,位列全国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首。随着当地涉小龙虾矛盾纠纷增多,潜江法院熊口法庭扎实开展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在熊口镇赵脑村虾稻共作示范基地挂牌全国首个“小龙虾巡回法庭”,推动涉虾矛盾纠纷诉源化解,切实为保障小龙虾交易秩序、优化行业环境、促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精准对接涉虾司法需求,聚力服务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优化涉虾案件诉讼服务。畅通涉虾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手段,引导涉虾案件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和云上法庭,进行在线调解和开庭,高效便捷化解涉虾纠纷,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和虾农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是创新服务企业形式。建立院领导联系服务重点虾企制度,畅通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任务,结合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问题,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提高企业预防法律风险的能力,依法加大对重点虾企的保护力度。

  三是建立法庭工作通报制度。在司法办案中,对小龙虾养殖、交易、深加工等各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诉讼类型以及案件审理情况等进行梳理,总结涉虾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化解规律,以法庭工作通报的形式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服务党委科学决策、政府依法行政。

  二、深化涉虾案件诉源治理,培育行业发展健康土壤

  一是探索“示范诉讼+”机制。针对涉虾矛盾纠纷,选取典型案例开展“示范诉讼+判决”“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示范诉讼活动,明确涉虾案件的法律规定、裁判方式,切实发挥示范案件的指引作用,促成涉虾案件高效调处。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在小龙虾养殖基地、涉虾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或便民联系点,就地开展法律咨询、立案、调解、审判等法律服务,准确指导当地基层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入司法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参与涉虾纠纷化解全过程,实现从法院唱“独角戏”到引入更多部门搭台“大合唱”工作转变,确保涉虾纠纷不出村、不出镇,降低案件对当事人的社会影响。

  三是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找准司法服务与特色产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充分运用“小龙虾巡回法庭”选择涉及小龙虾的典型案例,合理安排庭审地点和时间,精心组织群众旁听庭审,减少司法活动对虾农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坚持效果导向,打造人民满意的专业法庭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根据审理涉小龙虾案件特点,制作发放《涉小龙虾案件风险防范手册》700余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如何预防矛盾纠纷、参与诉讼两方面着手,引导小龙虾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虾矛盾纠纷。

  二是探索虾企涉诉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涉虾企业涉诉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以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涉虾案件为着力点,以依法保障涉虾企业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在立案、调解、保全、审理等各个环节,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及时向涉小龙虾案企业提供司法建议,切实发挥人民司法“参谋”作用。

  三是落实案件跟踪回访制度。采取电话回访、当庭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定期回访已审结的涉龙虾案件的当事人,详细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效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真正做到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典型案例八

  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郭家坝法庭

  司法服务有“橙”意赋能橙乡新“枫”景

  案例点评: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郭家坝法庭探索“法护橙乡”工程,推进“一主三辅”法庭工作体系,建立“审判+”邻里中心及“共享法庭”,打造村民“家门口”司法服务。在社会治理上强化“末梢”担当,多元联动化解纠纷,激活乡村善治动力,以高效精准司法服务,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打造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新“枫”景。

  湖北省秭归县是全国“脐橙之乡”。郭家坝镇是全国优质脐橙生产龙头乡镇。郭家坝法庭坐落于该镇,所辖全县主要优质脐橙产区。近年来,郭家坝法庭探索“法护橙乡”工程,创新审判工作新模式,以高效精准司法服务,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村民“家门口”司法服务,构筑多元解纷新“枫”景。

  一、党建+共享,赋能乡村振兴添动力

  一是党建引领,加强法庭品牌创建。郭家坝法庭因地制宜打造“橙子”法庭,将支部建在庭上,依托“满天星”流动党小组,加强与村居基层党组织、党员协调联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法庭与镇村级调解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通过“庭所共建”方式,参与辖区社会治理。深度挖掘社区、村居调解力量,与镇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员等共建解纷合力。2022年以来,通过辖区人民调解员,运用诉前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协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处置涉农矛盾纠纷26余起,保障橙农合法权益,护航脐橙产业发展。

  二、护企+赋能,小法庭服务大营商

  一是入企联企明确发力点。强化数字赋能,在搭平台上下功夫,创新推出“清亲法律服务超市”微信小程序,集法治宣传、在线咨询、法官预约和留言板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用心护企,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将司法服务融入企业日常、靠前服务,先后走访辖区内涉农企业14家,专业合作社17家,了解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有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建立问题清单,收集意见和建议13条。

  二是厚植化讼解纷土壤。对涉农涉企纠纷开通绿色通道,落实“五优先”原则,打造“立审执一体化”法庭,实现案件在立审执阶段无缝对接。建立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案件全流程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减少诉讼活动对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巡回+普法,培育文明乡风树新风

  司法保农耕,服务惠橙农。

  一是建立“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巡回审判网络。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将审判庭搬进田间地头、屋场院坝,以小案释大理,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引导诚信经营、合法用地、依法维权。2022年以来,妥善处理各类涉农纠纷324件,涉案标的额达750余万元,巡回审判16次。

  二是小案大理,培养“法律明白人”。聚焦矛盾多发领域,针对土地引发经营权、排除妨害、脐橙购销及合作等多发纠纷,选取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开展“司法惠农”现场普法7场次,分发宣传单70余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深度融入新时代文明乡村建设。

  四、法庭+N,打出多元解纷“组合拳”

  一是延伸司法服务。发挥人民法庭在空间上的便民优势,在辖区村居建立“审判+”邻里中心,以智慧乡村建设为契机,打造“共享法庭”;在所辖乡镇范围内,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主,法官工作室、便民联系服务点、巡回审判点为辅“一主三辅”法庭工作体系,打造村民“家门口”司法服务。

  二是搭建“法庭+”联动平台。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矛盾纠纷激化,主动与辖区农村土地仲裁、国土、村镇办等多部门对接,定期召开法庭综治成员单位、基层调解组织联席工作会议,依托每月综治例会排查矛盾风险。建立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联动解纷机制,邀请“懂行”特邀调解员或乡村“两长八员”参与纠纷调处,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截止2022年5月,开展涉地、专业合作社等纠纷联调16场次,92%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于诉前化解、诉中调解。诉前调解结案27余件,依托综治例会排查提前消除风险隐患54件。

  典型案例九

  恩施州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法庭

  智慧赋能多元解纷

  锻造新时代山区“岗哨法庭”

  案例点评:恩施州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法庭,作为武陵山区边贸口子镇基层法庭,立足山区司法特点,努力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搭建便民服务网络,用智慧赋能,锻造“岗哨法庭”,为乡镇振兴、基层治理、司法为民“站岗放哨”。

  李家河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发扬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山区基层人民法庭解纷新模式,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构建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多元解纷新机制,探索形成“1+3+X”“1+N”两种联防联调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显著。

  一、集约高效,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一是搭建解纷协作网络。积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和“联防联调”工作,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纽带,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建立紧密的联防联调网格,定期召开特邀调解组织(员)和村(社区)网格员“一站式多元解纷”推进会以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广及应用”的专题培训,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畅通线上线下非诉讼与诉讼平台对接渠道。

  二是完善解纷协作机制。与镇综治中心签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形成“1+3+X”(即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1+N”(即法庭+各相关领域部门)两种联防联调机制。使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推动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镇党委、政府共同谋划成立镇、村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的设立由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政府主导、法庭助力,诉调对接工作全面提档升级,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法庭2020年诉前调解占比全年解纷数45%,2021年诉前调解占比全年解纷数48%;2022年第一季度诉前调解占比第一季度解纷数74%。

  二、便民利民,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

  一是建立联村法官制度和流动法庭工作站。在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挂联村法官公示牌,在偏远、人口较多的高山村落设立“流动法庭工作站”,担任群众的法律服务“引导员”、多元解纷“协调员”、人民调解“指导员”、网上办案“培训员”和法律知识“宣传员”,与群众进行情感联结,与乡村力量建立工作联动,积极与基层党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对接。

  二是为企业建立联企法官制度。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上门了解企业生产加工情况以及法律方面的困难,并且细化九条具体措施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基层法庭办理的所有涉企矛盾纠纷,多以调解结案,平均审理期限不到10天。

  三是建立“四到”调解法化纷解忧。“腿到”优服务。在调解地点上,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办案,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村委会广场,选择关注度高的赡养、抚养、相邻权关系等纠纷,巡回开庭、调解,达到“以案说法”的目的。“耳到”暖人心。在调解途径上,通过村干部了解当事人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寻求调解的突破口。“心到”显真情。在调解方式上,坚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突出真情实理,不厌其烦的寻找双方契合点,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嘴到”解心结。在调解时间上,打破常规“朝九晚五”工作时间的限制,全天候配合当事人空余时间,灵活运用中午和晚上的休息时间同当事人沟通、调解。法庭2020年调解率85.1%,2021年调解率88.4%;2022年第一季度调解率95.6%。

  三、智慧赋能,健全多元解纷新体系

  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到庭应诉困难等情况,法庭持续深化信息化应用,全力推动“智慧法庭”建设,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建立在线调解室,综合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互联网科技法庭、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等多种智能化网络平台,进行“云送达”“云庭审”“云调解”,为想要化解矛盾纠纷却限于地域的双方提供了新的诉求突破口,在网上及时、便捷、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做到了立案诉讼不出门、文书送达不出门、矛盾化解不出门。法庭2020年运用网络平台办理案件占比76%;2021年运用网络平台办理案件占比82%;2022年第一季度运用网络平台办理案件占比83%。

  典型案例十

  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法院浮屠街法庭

  打造特色“微法庭”探索便民诉讼新模式

  案例点评: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法院浮屠街法庭,因时顺势探索利用微信平台辅助办案,力争让当事人“少请一次假、少跑一回路、少花一分钱”,走出了一条极具“乡土气息”的量体裁衣式便民诉讼服务新通道。

  阳新县辖区面积大、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大。近年来,阳新县人民法院为切实解决突出人案矛盾和方便群众诉讼,积极以人民法庭为载体,探索微信平台办案模式,不仅解决了异地当事人送达难、参与诉讼难问题,大大减轻了异地当事人来回诉讼之累,还提升了整体的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灵活选择开展“微诉讼”

  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压力,浮屠街法庭参照扁平化组织结构,以案件(类型)需求为中心,结合团队干警擅长领域进行小组分工,如婚姻、侵权案件小组,借贷、合同类案件小组,并根据每个小组的办案进度、数量,灵活调配,最大程度发挥办案团队合力。“微法庭”办案灵活性强,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利用微信平台送达、调解、开庭等,全程使用“微法庭”进行诉讼,也可以选择使用“微法庭”完成部分诉讼事项,现场到庭参与完成其他诉讼事项;各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都通过“微法庭”进行线上诉讼,也可以部分当事人选择“微法庭”进行线下诉讼。这样,既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选择权,也提供了足够的便利性。

  二、时间错峰进行“微沟通”

  基层人民法庭的案件,从法律层面上而言并不复杂,但涉案纠纷的化解却不容易,想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则需要办案人员情、理、法的融入和疏通。针对辖区外出务工当事人上班时间和办案人员上班时间多数重叠的现象,“微法庭”利用饭后10分钟、上班前10分钟等碎片化时间,错开当事人的忙时,用闲时主动对接当事人的闲时,随时通过微信联系沟通,热心答复相关法律咨询,即使法官一时有事也能延时回复,做到有问快答、有问必答,让矛盾在倾听、疏导中就能得以化解。目前,通过“微法庭”办理的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低。

  三、远程异地提供“微服务”

  “微法庭”平台不仅能够让当事人参与诉讼更为便利,同时让人民法庭在延伸司法职能上更为高效。一是异地代办诉讼事项。对异地代办流程、所需材料等制作简易模板,当事人若有需要,可在“微法庭”平台按照模板提示简易操作,后续事项全程由接待干警代办,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创新举措、司法便民利民上迈出了新步伐。二是线上服务企业。配备专人积极对接辖区企业,通过“微法庭”平台摸排辖区企业司法需求,精准问需答疑,秉持“不打扰、不增负”的原则,线上实时答疑和线下定期走访的方式获得企业好评。三是朋友圈普法宣传。在浮屠街法庭两个微信号的朋友圈里,法官结合法庭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知识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发布法庭案件审理须知、典型案例、法律知识等,为法治宣传开辟了新阵地。

  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三)》入选案例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聚焦审判协作宣传职能

  当好南水北调“守井人”

  案例点评:湖北省丹江口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积极探索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开展多主体司法协作、广泛进行法治宣传,引导树立鲜明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价值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当好忠诚可靠“守井人”。

  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的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仙山、秀水、汽车城”三张名片,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一、聚焦审判职能,走稳绿色发展“法治路”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统筹适用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一是队伍建设专业化。2021年3月,丹江口法院整合审判资源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探索环资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机制,凸显“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特色。

  二是司法保护立体化。先后在库区周边镇村、重点企业设立司法保护基地8个,分设增殖放流区、补植复绿区、野生动物放生区,在基层法院框架内初步形成“法庭+基地+三区”的立体化司法保护体系。

  三是司法理念绿色化。法庭始终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把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对生态环境资源恢复行为纳入对被告人量刑情节,运用打击、教育、预防措施,提高保护质效,体现司法温度。成立以来,累计督促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47余万尾,复垦复绿林地面积18亩,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8000份,使“砍树人”变成“种树人”,“打鸟人”变成“护鸟人”,“捕鱼人”变成“放鱼人”。

  二、聚焦司法协作,唱响共同治理“合奏曲”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积极推动司法协作,不断为库区绿色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一是强化区域协作。积极贯彻落实湖北、河南、陕西三省高院在丹江口共同签署的《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与周边法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

  二是强化横向协作。联合当地环保、水利和湖泊等7个部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生态治理,取得良好效果,被作为重大环保措施向湖北省人大汇报。

  三是强化主体协作。高度重视与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主体——汉江集团联系,将汉江集团管理区域纳入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凝集央企与司法机关的不同优势,为库区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四是强化外部协作。邀请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立公益诉讼实践基地,聘请7名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建立环境司法咨询专家库,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三、聚焦法治宣传,共绘美丽乡村“新画卷”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坚持每月一次巡回审判、一次法治宣讲、一次走访村组,持续增强群众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

  一是强化巡回审判。针对环资类刑事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开庭,并配置巡回审判车、移动科技法庭等设备,制作典型案例宣传展板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单,使巡回审判车成为流动的法治宣传站。

  二是强化送法下乡。利用空闲时间,主动与辖区村组对接,因村施策,坚持开展“每周一学”夜学活动,结合每月开展的“户户走到”,为群众普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知识。

  三是强化法治宣讲。在“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保节点联合相关部门以多媒介、多方式、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倡导互利共生、营造美丽乡村,相关工作经验被多家媒体报道推广。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伙牌法庭

  “点线面”全方位护航助力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

  案例点评: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是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地区,伙牌法庭以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能动、精准、立体司法,创新预警信息卡发放、定期回访、法官包保、完备合作社档案名册的“一卡一访一包保一名册”机制,力促合作社运营管理规范有力,辖区产业强、百姓富。

  襄州区是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地区,襄州区人民法院伙牌法庭以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赋能高效审理,强化司法供给,多方对接联动,“点线面”齐发力,促进辖区1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辐射能力。

  一、串点连线,能动司法,促进合作社运营管理规范化

  伙牌法庭将司法护航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经营作为着力点,主动下延司法触角,每季度定期为合作社开展“法治体检”,全面审查租赁、土地承包、用工、购销合同范本,及时对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推动合作社依法依规运行。设立法官驻合作社联系点,“点对点”了解涉合作社纠纷类型及司法需求,积极参加合作社联席会议,锚定涉农涉众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开展法治宣讲,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件。设立巡回审判点,一案一释法,一案一说理,近年已在“虾稻共作”合作社、蔬菜种植合作社等开展巡回审判16场次。以定期开展的“法庭夜读”活动为发力点,多次研讨涉农民专业合作社纠纷法律和政策衔接问题,统一调处原则和裁判规则。

  二、由线及面,精准司法,赋能合作社案件审理高效化

  始终紧盯涉合作社案件需求,将涉农涉众矛盾化解“端口”前移,今年已诉前调解结案20余件。率先开辟涉合作社纠纷绿色通道,便于涉案当事人现场立案、网上立案,实现立案便捷化、智能化。成立涉合作社案件专业审判合议庭,对涉合作社案件集中归类管辖,确保快审快结。建立涉合作社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和投诉处理机制,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合作社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络站作用,与辖区代表委员精准对接,邀请旁听涉合作社纠纷庭审,参与涉合作社矛盾纠纷调解。今年来,伙牌法庭已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3次,调结案件6件;主动与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接,开展涉农民专业合作社纠纷联调、座谈研讨20余场次。秉持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针对性提升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能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诚信建社、专心经营、安心发展贡献审判力量。

  三、聚面成体,立体司法,推动合作社扶持举措系统化

  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对辖区合作社充分调研,创新“一卡一访一包保一名册”制度。围绕已诉涉合作社案件反映出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等问题,制作并发放《预警信息卡》80余份,助力合作社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建立涉合作社案件审理回访机制,定期走访辖区合作社、农户,征求对执法办案的意见,先后回访合作社36家、农户300余人次。推动员额法官“一对一对接”包保联系点的合作社,积极为其申请“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及打造农产品品牌提供司法服务,开展涉知识产权宣讲。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和“联农带农富农”目标,主动对接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档案名册103份,使法官对办理的辖区涉案合作社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标签: 农村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