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多年父亲去世了房产归谁(父母离婚父亲死后房子归谁)
一、父母离婚多年父亲去世了房产归谁1、根据继承法,继承的方式有三种: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2、如果父亲留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么父亲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遗嘱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3、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1)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因而父亲过世后,名下房屋由再婚妻子、父亲的子女、父母所继承。
当然可以。父母离婚,但是自己是他的孩子的身份没有变。是有继承权的。当然了,如果父亲生前立过遗嘱,那就要按照遗嘱分割财产了……
你没有这样的权利。你父亲名下的房子来源于你姑姑的赠予,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予给你父亲个人的,那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否则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前者,那你继母按规定是有一半产权的。但如果是后者,那你父亲如果去世,并未留下遗嘱的话,他名下的房子就即时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的合法妻子(你继母)、他的儿女(你)共同继承。另外,她与你的关系不会影响她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但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她在明知你父亲重病,也未尽妻子的责任,照顾你父亲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她继承权的。但前题是她必须是在未受到你方阻拦的情况下,未尽她本应的义务才可以。
首先这套房子没有产权证,应该会有土地使用权证吧?如果有上面的名字是谁的呢?应去补办,同时也需支付相应的费用。 其次,关于继承问题。1、如你所述看不出房子是共同共有还是属于你父亲所有。如果是共同共有要区分有几个共有人,再把你父亲那部分拿出来继承分割(你、你爷爷奶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你叔叔没有继承权)。分割遗产后你奶奶可以将自己份额转让给你叔叔。2、如果是你父亲单独所有的话,那么就由第一顺序继承,继承后继承人可以转让该继承份额。 再则,如果是你房子的所有权不详的情况,你还要问一下你母亲当时与你父亲离婚的时候是否对这块有约定。如果约定是由你母亲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你奶奶不享有继承权。
你父母离异,那么离异时已做房产分割了。你父亲去世,没有遗嘱,那么你的爷爷奶奶在世的话他们也是有继承权的。这样的话是你们3人每人三分之一。房产继承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去房产部门办理
离婚了就表明不再是夫妻,也就不会有继承之说,但要确定离婚时是否已将财产分割清楚,如果分割清楚不再涉及原来的夫妻共有财产,就没什么争议了。
是这样,只要没有办理过户,住房还是属于你爹妈共有,你母亲有一半权益!建议是,你拿着你爹妈离异协议,要求办理离异析产过户,主张你爹对住房所有产权,和你母亲无关,你母亲拒绝,你就只有起诉一条路。确定产权属于你爹之后,你爹死亡,看有无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没有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候配偶)死者子女(你和你弟弟)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这房子,
二、父母离婚父亲死后房子归谁1、根据继承法,继承的方式有三种: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2、如果父亲留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么父亲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遗嘱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3、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1)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因而父亲过世后,名下房屋由再婚妻子、父亲的子女、父母所继承。
你好,如果父亲未留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题述房产在离婚时是否已经分割对归属情况有很大影响,如果父母离婚时房产归父亲所有,那么在法定继承下你和奶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按份继承该房产。
若房产登记是二者共有,则房子的一半由孩子爸爸的父母和孩子来继承,若只有爸爸一人名字,则房子由爸爸的父母和孩子来继承
1. 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2. 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不继承;3.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继承。
楼上所言不科学。在你父亲去世后,你、你姐姐、以及你爷爷奶奶均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此房子并不属于遗嘱,因为在你父母离异时已经处理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明确归你,那是赠与。你直接拿着相关的协议去过户就好。 不知道你为什么会不要房子,如果你不想要的话,你可以忽视了你父母的离婚协议,直接把房子作为遗产,你放弃继承就可以了,这样你姐(如果爷爷奶奶已不在)就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是放弃继承都是有风险的,一旦你姐在以后不肯把房子给你那你基本上是不可能要回房子了。如果把房子给你母亲,以后谁知道你母亲会给谁呢?但无论如何,如何是给你母亲,那就是赠与,要注意明确只赠与你母亲。
首先这套房子没有产权证,应该会有土地使用权证吧?如果有上面的名字是谁的呢?应去补办,同时也需支付相应的费用。 其次,关于继承问题。1、如你所述看不出房子是共同共有还是属于你父亲所有。如果是共同共有要区分有几个共有人,再把你父亲那部分拿出来继承分割(你、你爷爷奶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你叔叔没有继承权)。分割遗产后你奶奶可以将自己份额转让给你叔叔。2、如果是你父亲单独所有的话,那么就由第一顺序继承,继承后继承人可以转让该继承份额。 再则,如果是你房子的所有权不详的情况,你还要问一下你母亲当时与你父亲离婚的时候是否对这块有约定。如果约定是由你母亲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你奶奶不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