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证,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巨野师范,从事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后于1998年过律考,从2001年至今山东百士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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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男,汉族,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主任。 主要经历 1996年—2001年 菏泽地区法律事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2001年—2004年菏泽牡丹三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2004年—2015年在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 2015年至今山东自胜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 获得的主要荣誉 2009年在牡丹区全区“进百村”活动中被牡丹区司法局评为“明星个人”。 2010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2013年度被评为“菏泽市十佳律师” 2013年度被菏泽仲裁委员会评为 “优秀仲裁员” 2014年被选为“菏泽市法律专家库”成员 2014年被选为“山东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5年度被菏泽仲裁委员会评为 “优秀仲裁员” 主要理论成果 2012年在中国科技博览2012年33期发表《对交通肇事罪探讨分析》一文。 执业以来主要成绩 李强律师是专门从事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民商事代理、公司事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非诉业务专业律师,“做专业化律师,提供专业化服务”是其执业目标和追求。 李强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担任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四、五、十二公司、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县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每年承办几十起行政诉讼和政复议、民商事案件,办理几十起非诉案件,每年进行大量合同审查,熟练的掌握和运用合同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技巧。该同志经常与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专家和办案人员积极交流,取得了大量的实际办案经验,所提出的理论观点和代理意见多次被认同和采纳。 李强律师自1996年从事法律服务以来,曾先后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曹县人民政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市分行、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四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五汽车运输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出租车分公司、菏泽交通集团第十二汽车运输分公司、菏泽联运公司、山东海扬汉悦印刷有限公司、山东北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菏泽成功化工有限公司等数十家提供法律服务,办理了许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入选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先后被聘为牡丹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曹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被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等多家行政机关聘为法律顾问。为政府解答法律咨询数十起,提出合理化法律意见百十余条,避免了多起重大的上访案件,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李强律师承办的多起案件均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近年来,李强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高超的办案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自1996年5月份从事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承“诚信、务实、沉稳、高效,努力追求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先后办理刑事案件100余件,其中黄某某涉嫌侮辱案、费某涉嫌强奸案、唐某涉嫌贪污案、王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等均无罪辩护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案件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代理原告北京鑫东仁科贸集团东明天然绿色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高洁天然洗涤有限公司转让财产纠纷案、代理李某、孟某等38名原告诉被告李某某、于某、张某等侵占财产纠纷案,均成功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因律师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菏泽市十佳律师、《浅论离婚诉讼中的彩礼返还》被评为2007年度全市律师优秀论文奖,2012年被评为菏泽市诚信律师、2014年被入选东明县法律专家库。自2006年至今被聘为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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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律专业,专职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司法理念,服务于委托人!
王兴春律师曾从事多年电视新闻记者工作,其新闻作品多次获得全国及省级新闻奖,本人多次评获“优秀记者”称号,2009年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此后正式进入法律服务行业。王兴春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并在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使王兴春律师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其工作业绩连年突出,因专业精湛,态度忠诚而受当事人信赖。
2009.02-2010.05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2010.05至今 山东百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李宗福、男、天地方圆律师事务所,1996年毕业于山东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学专业、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5年开始执业,自1995年至2003年3月份执业于山东麟州律师事务所,2003年5月与其他两名合伙人组建山东天地方圆律师事务所、2007年被评为菏泽市十佳优秀律师,2012年1月份任山东天地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