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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1:《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1 阅读量:44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单位):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一)就甲方提出的业务及管理上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的要求,就其决策事项提供法律依据;

  (三)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四)根据甲方的需要就经济合同、项目谈判等提供咨询意见;

  (五)协助甲方对其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六)应甲方要求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

  (七)受甲方的委托,依据事实和法律在媒体发表律师声明,以及针对某些个人或组织就有关债务、权属等问题发表律师函告;

  (八)修改、审定合同、协议、函件等文书;

  (九)参与公司设立、分立、购并、投资、合作、融资、税务等具体项目或各类合同的策划、论证、谈判,出具项目见证书、法律意见书,起草章程等法律文件或规章制度,起草合同;

  (十)参与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及调查;

  (十一)代为办理公证、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非诉讼代办业务;

  (十二)参与处理尚未涉诉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劳动仲裁、诉讼。

  甲方就上述第(九)、(十)、(十一)、(十二)项委托乙方,应另行办理专项代理委托手续。

  三、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甲方指示的,应经甲方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甲方取得联系的,乙方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事后应将该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二)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甲方。

  (三)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地或依法定程序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四)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五)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六)乙方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七)乙方律师除出差、病假、出庭等客观原因外必须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若乙方律师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而甲方又急需帮助的, 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及时提供服务。

  四、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时间,应提前通知乙方。

  (四)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乙方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偿还该费用。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2、天津市以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工作费用由甲方预支或乙方垫支后由甲方实报实销,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甲方指定 魏文娜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应当配合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七)乙方律师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甲方应给予方便,配合工作,提供有关资料等。

  (八)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等只作为参考,甲方应当独立判断、独立决策,并承担决策的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双方对其依本合同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除非由法律规定或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六、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受聘担任甲方常年综合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为:每年顾问费人民币 元(大写:)。

  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支付50%;(2)合同履行至中期支付30%;(3)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月支付尾款。

  七、本合同有效支付尾款期一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均应认真遵守,除非双方协商不得单方解除。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无论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是否有规定,乙方将本着诚信负责的工作态度,提供及时与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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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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