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邵阳法律免费咨询_邵阳律师事务所名单-宋牧律师事务所


首页>法律知识>合同法务案例 > 洞悉裁判思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建设工程质量 造价工期司法鉴定法律[建设工...

洞悉裁判思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建设工程质量 造价工期司法鉴定法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3/12/28 阅读量:41


  原标题:洞悉裁判思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建设工程质量 造价工期司法鉴定法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室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建筑房地产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

  二、课程背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有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控一直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同时,《民法典》及《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一)》及对于建设工程领域影响巨大,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 情势变更、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价款纠纷的解决、施工侵权行为以及施工安全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将对施工企业的权利保护产生深远影响,必将促进我国建筑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强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而从案件裁判结果来看,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意见往往决定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裁判结果;从工作内容来看,法官、律师的工作主要围绕司法鉴定工作展开。

  三、课程收益

  1、本课程深度解析《民法典》及《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对建设工程的变化与影响,助力法律人把握大基建法律服务机遇;

  2、实务专家与法律专家联袂主讲,深度解析详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裁判思维,助力解决建工领域热点、焦点、争议问题,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

  3、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四、主讲嘉宾

  某法官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

  邬 砚 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历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出版专著《侵权补充责任研究》,参与编写《侵权责任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

  王 瀚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 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 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多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代理多起标志性建筑、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所办理的案件因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力,并取得良好效果

  五、参加对象

  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承包、项目管理企业、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管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法务主管)、合同管理、造价预算、经营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各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有关人员。

  六、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3年8月10日

  讲座时间:2023年8月11日—13日

  讲座地点:广州市

  七、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9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我们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课程支持同步转播,可以在手机,电脑,会议室学习。

  联系人:牛老师

  微信号:niuxiyanfalv

  QQHEWEIXIN:1042930362

  责任编辑: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标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