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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聚焦[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3/11/26 阅读量:50


  

  ▲《威尼斯商人》剧照

  合同契约无处不在,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中关于“一磅肉”的诉讼,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堪称合同法的经典案例。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合同法,究竟有哪些经典案例可一睹?

  日前,《美国合同法案例精解(第6版)》中译本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全书上下两册引用了近200个合同法案例,最早的来自17世纪,距今已有300多年,最近的发生在21世纪,其中既囊括了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等知名企业,也有迈克尔·乔丹等体育明星,读者能从中了解耳熟能详的品牌背后所经历的法律纠纷。

  这部著作初版于1978年,数十年来在美国一直是经典教材,挑选的案例有很强的代表性,可谓是“美国律师必须知道的合同法案件”,编写体例也具有开创性,美国天普大学等高校至今仍在使用该书作为教材。

  缘何要将这一著作译介到中国?该书译者、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飞谈到,“在美国修读硕士期间,看到许多案例教材,也有机会接触国外第一手判决。翻译过程中,我能充分感受到法律正义之美、规则之美、逻辑之美、思辨之美。但这一过程无比艰难,美国人半开玩笑说,法律书和医学书被称为最难读的两类书,与日常英语差距很大,因此,信、达、雅里,光是做到第一个信字,就花费了数年。”

  

  《美国合同法案例精解(第6版)》分15章,从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对价等基本概念,到合同的解释、履行、条件、无效、救济、解除以及非法合同的处理,覆盖了合同法理论的方方面面。本书案例既涵盖买卖、租赁、雇佣等传统合同,也涉及资产收购、电子商务、互联网交易等新类型合同。

  “在常人眼里,合同乃至法律的文字都刻板无味,但是,书中的判决写得并不呆板,不仅将法理很自然地融于判例之中,而且文笔漂亮生动,犹如讲故事一般将法理自然地融入案例之中,即便是非法学专业读者也可以读得津津有味。”新书座谈会现场,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国明说,这些经典案例可以让读者触摸历史,认识合同法发展的曲折历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和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日常生活中的经济行为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定市场主体的契约行为,这就彰显出合同法的重要性。为便于国内读者阅读,该书中译本特别在每个案例前加入提炼性的“本案要旨”和近十万字“译者注”,并在书后提供全书案例索引。

  

  《美国合同法案例精解(第6版)》

  “海外法学译丛”

  [美]约翰?卡拉马里 等 著  王飞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延伸阅读【经典合同法案例】

  血书有法律效力吗?

  【案例名称】金诉宋

  【审判机关及时间】加利福尼亚州第四区上诉法院第三合议庭(2009年)

  【本案要旨】原告金与被告宋都是韩国人,彼此是好朋友。在被告宋的劝说下,原告将大量资金投入被告公司,被告个人从未获得这些资金,也没有承担个人担保责任。后来,原告投入被告公司的钱都亏损掉了,被告对原告感到愧疚,以大头针刺破自己手指,以自己的血写下了一份还款书,但是之后并未实际归还。于是,在一年多之后,原告以被告所写的还款书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法院认定,这一还款书没有对价支持,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确定的规则是,一个有效合同必须有对价支持,没有对价支持的承诺只是一个无偿的承诺,这样的承诺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喝百事可乐,送直升机?

  【案例名称】伦纳德诉百事公司

  【审判机关及时间】纽约州南区地区法院(1999年)

  【本案要旨】被告百事公司为配合促销活动在电视中播出了一则广告,广告中告知公众可以通过购买商品获得积分,并用积分换取奖品,积分不足的可用美元购买。广告中出现了一架军用直升机,并标明了需要的特定积分,而在促销活动的目录中并不包括这样的直升机。原告伦纳德通过金钱购买的方式得到了足够的积分,要求被告交付直升机。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是一个单方悬赏要约。法院认定,被告的广告不构成要约,最多只是要约邀请,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确定的规则是,如果广告内容并不具体和明确,不能让一个理性的人视为要约,那么它只是要约邀请,不构成合同法上的要约,即使某个人实施了广告中的行为,双方之间也没有达成合同。

  拖欠迈克尔·乔丹的报酬?

  【案例名称】有关乔丹向世界通信公司申请债权案

  【审判机关及时间】纽约南区破产法院(2007年)

  【本案要旨】著名运动员乔丹曾经与世界通信公司达成一份代言合同,后世界通信公司破产,乔丹要求世界通信公司根据合同支付报酬,但遭到了拒绝。随后,乔丹向破产法院申报债权,要求分得报酬,但世界通信公司只同意支付部分报酬,理由是乔丹没有尽到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损失。乔丹则认为其地位是一个“失去成交量的卖方”,不应承担减少损失的义务。法院认为,有证据证明乔丹并不想签订其他代言合同,因而不能成为“失去成交量的卖方”。

  本案确定的规则是,主张自己为“失去成交量的卖方”的当事人,除了证明自己有着履行其他合同的能力之外,还须证明自己有履行其他合同、达成其他交易的主观愿望。

  文汇记者:许旸

  编辑制作:许旸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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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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