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有些单位认为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报酬,足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多此一举,从而忽略了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李某于2017年12月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合同对岗位及工资作了相关约定。
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李某依旧留在公司工作,而公司也按照原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现公司与李某就未签订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产生争议。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并未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虽仍在用人单位工作且单位未表示异议,但这并未免除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合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并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
故用人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1个月工资。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