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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申请公开信息遭遇“商业机密”屏障,冠领律师助委托人见招拆招

发布时间:2023/11/17 阅读量:50


  丁宜人在江苏省苏州市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她听说当地要开展电线架设项目工程建设,自家房屋可能在被征收范围内。因当地街道办事处并未下发过任何文件,她也不知道听说的消息是否属实,但确实曾有工作人员登门,要求她丈夫签订了一份文件。为了避免万一真的遇到征收项目,自家却因准备不足而难以争取到足额的补偿,她决定向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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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方比较,她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建议她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申请信息公开,以全面了解征收项目的细节。丁宜人遂顺势请求冠领律师代理案件,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静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指导丁宜人与国家电网工作人员联系,大致了解当地电线架设项目是否存在以及进展如何,随后代理丁宜人向街道办事处申请信息公开,请求公开:1、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征地调查确认表、征地红线图等;2、电力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证明材料;3、政府批复文件。

  2022年2月,街道办事处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载明申请公开的第二项经济补偿的证明材料系公司商业机密,不宜公开,确认丁宜人宅基地所在地块未开展土地征收,故申请公开的第一、三项内容信息不存在。

  收到街道办事处的答复后,冠领律师向丁宜人解释,根据《江苏省电力条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告建设不实行征地,但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根据此前电网工作人员的回复,电力建设单位已经将补偿款打给了街道办事处,且他并没有提及此事系商业机密不准公开。丁宜人作为被补偿人有权利知道电力建设单位决定给予她多少补偿款。

  听完冠领律师的分析,丁宜人决定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在诉讼过程中,街道办事处提交了一份丁宜人丈夫于2021年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载明双方早已协商好了补偿金额,还表示已经办理了两张储蓄存单,户名正是丁宜人的丈夫,只是他们一直未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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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冠领律师沉着冷静,出示丁宜人此前叙述的案情经过,反驳称:该《补偿安置协议书》内容并非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偿金额,而是街道办事处前期哄骗丁宜人丈夫签订的空白协议,对该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之后会再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本案解决的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答复内容是否合法的问题。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采取保密措施等基本特征。本案中,丁宜人申请公开的第二项信息,是指电力建设单位已经支付所有拆迁户及动迁企业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等特征,不属于商业秘密。因此街道办事处不予公开上述信息,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随后街道办事处又辩称,该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丁宜人无权要求公开同一项目其他被补偿人的补偿情况。

  冠领律师对此驳斥道,丁宜人仅明确要求公开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给予其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完全不存在要求公开其他人的补偿情况,且该信息也不符合“由自然人享有、属于权利人个人生活领域”的特征,不应属于个人隐私。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表示丁宜人虽然对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补偿协议及补偿数额不认可,但已经知悉了补偿款的具体数额,没有责令街道办事处重新作出答复的必要,故判决撤销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中对丁宜人申请公开的第二项信息的答复。

  冠领律师据理力争,终于帮助委托人明晰了补偿事项,为接下来的维权道路指明了方向。委托人对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十分认可,表示希望冠领律师能继续帮助她争取合理的补偿金额。(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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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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