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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流押有什么规定(民法典 流押)

发布时间:2023/5/19 阅读量:103


民法典的流押有什么规定(民法典 流押)

一、民法典的流押有什么规定

流押实际上是留质。流应为留的意思,指抵押物留在债权人那里。比如你去修电脑,电脑留在维修者那里,如果你不付钱,他可以把电脑占为己有。 规范表达: 流押合同或者流押条款,指债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流质均是民法上的概念,但是现在合同中约定"流质"条款,该条是无效的,流质是指流押条款在抵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当抵押人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或质押物所有权的约定条款。 主要原因在于用益物权和所有权不同,注重物的使用价值,如果约定了"流质"就与用益物权的原理违背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部分无效:抵押合同中的流押条款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流押条款,也只是该条款无效,而不能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你好!流押条款无效,并不等于抵押无效,只要抵押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然是有效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同一个人的情况是,债务人以其财产作抵押。不同的是,债务人以外的人以其财产作抵押。

因为法律规定抵押物的价值以实现抵押物时为准,为保护抵押人利益,一般禁止流抵押条款。抵押合同中写入折价条款,我觉得是一种变相流抵押,除非该抵押物的价值比较固定,市场价格比较稳定。

第40条  法条内容: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释义:  本条是对禁止流押的规定。 流押是指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受清偿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抵押。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对流押有约定,则此项约定为无效,抵押权人不能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直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而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变价后满足自己的债权。

这个情况很简单,不必非要走执行程序。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债务履行达成了相关协议,那就直接自动履行就行了,没有必要经过执行程序。因为涉及到担保物权,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然后履行物权转移手续,该过户过户,该交付交付就可以。或者双方以判决金额为标的额,以担保物为标的物,签订买卖合同,双方转移物权,出具结清手续。这两种方法在法律上都行得通。

二、民法典 流押

举例来说,就是甲乙约定将A物抵押给乙,当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约定A归乙所有。 流质抵押,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流质条款无效,抵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无效而无效。

流押实际上是留质。流应为留的意思,指抵押物留在债权人那里。比如你去修电脑,电脑留在维修者那里,如果你不付钱,他可以把电脑占为己有。 规范表达: 流押合同或者流押条款,指债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流质均是民法上的概念,但是现在合同中约定"流质"条款,该条是无效的,流质是指流押条款在抵押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当抵押人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或质押物所有权的约定条款。 主要原因在于用益物权和所有权不同,注重物的使用价值,如果约定了"流质"就与用益物权的原理违背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这个问题有点像庭外和解,但是申请解除应有其他明确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以形成新的办法令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接受。

部分无效:抵押合同中的流押条款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流押条款,也只是该条款无效,而不能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你好!流押条款无效,并不等于抵押无效,只要抵押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然是有效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急需用钱,向乙借款五万,约定用甲的价值15万轿车抵押,到时候甲不能还清债务,乙拿走甲的车,这就是流押,很明显对于只欠了五万的甲很不公平,正确的做法是将车折价(折15万),乙拿走车,但超出原债务的十万要乙给甲,或者将车拍卖,所得的16万中五万作为债务给乙,剩下的给甲

流押是针对抵押行为的,流质是针对质押行为的,实际上都可以统一称为“流质条款”。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的条款。例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以自己的汽车提供质押,双方约定,当甲不能够清偿债务的时候,甲的小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所有,这就属于流质。 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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