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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故意伤害罪,信之源孙律师为其争取缓刑

发布时间:2024/1/21 阅读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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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

酒后是非多,大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为酒精的麻醉,失去理智,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本案张某酒后因琐事致李某面部轻伤,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基本案情】

张某和李某出席同一聚会,因敬酒等原因发生争执,张某拿起酒瓶砸了李某的脸,造成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李某的伤势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张某,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因赔偿数额差距很大,始终未达成调解意见。

【办案经过】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孙宇光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案情分析原因,了解到被害人以刑事责任作为要挟,让被告人有种漫天要价的感觉,始终无法接受。孙宇光律师仍想通过和解解决,但是被害人的态度很强硬,调节也失败了。

信之源孙宇光律师决定用两种方式处理此案,1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算出可能的赔偿数额,和法官沟通,表明被告人态度积极;2研究该案的量刑情节,孙宇光律师发现该案存在自首、初犯、被告人过错、家庭邻里等引起的纠纷、适用简易程序等量刑情节。开庭审理时,孙宇光律师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请求法院判处张某缓刑。

【法院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后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一家品质至上的律师事务所,拥有由知名大学的教授、博士和研究生组成的强大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具有雄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信之源律所主要法律服务业务为股权培训、股权的法律服务、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非诉业务、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服务、刑事案件等,有许多成功案例。如您有法律及律师方面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热线:010-82554376,全国免费电话:400-053-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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