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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怎么处理对自己的恶意投诉?

发布时间:2024/4/25 阅读量:143


    中国律师执业环境有史以来最差,且还在继续差,主要基于如下五个层面原因。

    

一是当事人层面: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的当事人越来越多,现实版农夫与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不停上演。


    以风险代理为例:一次性付款1250万买别墅的有钱委托人,入住一年多后,因质量纠纷委托律师诉讼退房,艰难胜诉收回1250万购房款和近200万赔款后拒不支付律师费,并为阻止律师起诉而“先发制人”,捏造事实,先后向司法局、律师协会恶意投诉,不断折腾律师,律师被调查无违规后,又通过网络诋毁律师及所在律所......


    类似风险代理,律师打赢官司,委托人为逃避支付律师费反过来恶意投诉、打压律师的情况比比皆是,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的关系,也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的关系,由此导致信任危机空前严重!


    二是律协层面:律师协会不但没有肩负起《律师法》规定的保护律师合法权益法定职责,而且事实上纵容着当事人对律师的恶意投诉。


    就拿高调官宣,以娘家人自诩、保护律师合法权益的深圳律协来说,其不但没有丝毫保护律师,而且还在打压律师、纵容恶意投诉


    无论是阻止律师合法执业的对方当事人恶意投诉,还是为逃避支付律师费的己方当事人恶意投诉,深圳律协均“有投必立,有立必查”;即便是投诉人撤回了投诉,也会继续彻查;即便恶意投诉的A事项不成立,依职权发现有B事项违规,也会处分被投诉律师;甚至会在没有投诉人的情况下,公安侦查一样,依职权发现并查处违规律师!


    而当一番操作猛如虎,最终认定恶意投诉律师不成立,律师申请维权的时候,则直接做起了“四不小和尚”:不理不睬不闻不问。在律师行政起诉其不履行保护律师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时,委托律师撰写长篇大论《答辩状》,主张法院管不着行业自律行为,主张投诉人“一年内没有投诉三次以上”,为恶意投诉辩护!


    三是法院层面:在当事人违反契约精神、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欠费,律师提起诉讼后,依职权大幅降低当事人律师费!


    就拿某案例来说:律师风险代理房屋买卖纠纷,约定追回的2505360元购房款全部归委托人,追回违约金部分按40%提成律师费,收回执行款3117573元后委托人拒付律师费,律师起诉到法院后,先是被委托人恶意投诉欺负(最终认定投诉不成立),后法院又在明知委托人恶意违约的情况下,无视律师帮其追回的2505360元购房款一分钱都没收费,认定违约金部分40%比例约定过高,直接降低到18%,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的风险代理,连一审一个阶段的普通代理律师费都不到!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基数是“合同标的额”而不是本金之外的违约金:购房款本金2505360元不是标的额吗?追回不是律师服务付出吗?按法官这个逻辑,如果普通代理,违约金一分钱都没追回,是不是律师就活该要为客户免费服务?如果本金不做风险代理费基数考虑,那法院收取诉讼费的时候为什么计算?


    一个简单的例子:客户起诉100万欠款,委托律师风险代理,约定本金100万全部归客户,利息的40%当作律师费,最终执行回来100万本金和1万元利息,律师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4000元律师费违规吗?如果是1000万本金只收回1万利息呢?——只看比例,不看基数,都不知道法官是咋想的?!(有同行说是红眼病所致:法官审案,月工资才几万,凭啥律师一单就几十万?)


    按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律师费属于合同内容,降低约定的律师费本质是变更委托合同,法院自由裁量权有权调整违约金,无权变更合同降低律师费,法院明知当事人恶意逃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还是依职权大幅降低,客观上纵容了更多的当事人效仿,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四是社会层面: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律师执业环境急剧恶化,社会戾气几乎全部对准了无辜律师。


    以2023年11月浙江女律师庭后被锤打骨折事件为例:明明是律师被暴力伤害,却是一边倒地被网爆喝彩,这种支持犯罪、幸灾乐祸受害律师的人,与《罗刹国》里的罗刹鬼有何区别?


    而头条上,只要他人与律师发生纠纷,甚至只要涉及律师,网民连纠纷过程都不了解就直接给律师上纲上线、冷嘲热讽,更有甚者居然骂只能代理一方的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大有恨不得灭绝律师而后快的感觉。


    律师之所以成为全民戾气出气筒,与社会戾气过重无法排泄有关,与律师行业的严苛重管有关:网民不敢攻击公权力,只能攻击他们眼里“非官非民”、表面光鲜、实则苦逼的律师,而一个“舆情”,足以让律师成为主管部门严刑峻法的刀下鬼。


    五是自身层面:行业内卷,同行踩踏现象严重


    曾几何时,全行业内卷,律师也无法独善其身,以至于几百、上千万的案子律师费只有几万,以至于有律师零基础费用,甚至负基础费用(垫付诉讼费)风险代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案源不饱和,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便开始竞相压价,相互踩踏,而当成本高于收入时,结果只能服务质量的降低,如此又引发客户的不满和投诉,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而“文人相轻”的魔咒也常发生在律师间,就在结束本文时,看到有律师转发上海“擦边”女律师消息《女律师跳舞创收竟被同行举报,让人五味杂陈》,想想很多律师被投诉,背后不都有同行的影子吗?——执业31年,前30年,笔者先入为主,认识每一位同行都先假设他是好人,直到被同行坑过,才发现,同行里也有蛆虫......


后话:

    由于以上原因,由于违规认定对律师执业影响巨大,由于“投诉一张嘴,律师跑断腿”,恶意投诉“成本低,见效快”(大部分律师不堪其扰,被迫破财消灾,或放弃代理辩护),由于当事人和法院都不尊重契约,由于诋毁律师基本不需要承担责任,导致对律师的恶意投诉、无端诋毁、权益侵犯事件层出不穷!


    而更大范围的,以投诉为手段,以逃避支付律师费、阻挠律师合法执业为目的的恶意投诉,早已蔓延至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政府等公权力机构,一场针对中国律师的非正义“围剿”已经拉开帷幕......


    律师已不再是有尊严、有地位、受人尊重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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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律师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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