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未婚生子的一般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作出了保护的,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
要是未婚生子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则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实际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二)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应当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
(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
二、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制度的现状 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往往会遇到生父推卸责任、规避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甚至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公开承认非婚生子女的现象。
在他们成长的历程中,一方面虽然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但是现实社会中,非婚生子女不仅户籍、医疗、教育等问题很难,还要面对世俗的眼光,会背负着社会舆论的压力;另一方面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权益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社会,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给非婚生子女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性的立法,强化对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
三、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
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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